請教各位網友有關汽車未定期檢驗的補救方式?

2010-12-07 9:12 am
因檢驗期間本人於國外工作,護照有出入境證明,本人願意提供相關證明給監理機關,故本人汽車未定期檢驗,本人非故意不受檢,之前受檢紀錄都良好,請教是否一定有罰緩,沒有其他補救方案嗎?或是其他處理方式嗎?麻煩各位先進解答,謝謝。畢竟本人只是一般領薪階級。

回答 (3)

2010-12-07 5:54 pm
✔ 最佳答案
社工誠心回答你:: 只有重新領牌!第 17 條 汽車不依限期參加定期檢驗或臨時檢驗者,處汽車所有人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罰鍰;逾期一個月以上者並吊扣其牌照,至檢驗合格後發還,逾期六個月以上者,註銷其牌照。 經檢驗不合格之汽車,於一個月內仍未修復並申請覆驗,或覆驗仍不合格者,吊扣其牌照。
2010-12-07 11:01 pm
沒有可以補救!

你「汽車未定期檢驗罰款900元」你是罰定了。

在說驗車時間是「前、後30天」的阿,所以共有「60天」可以驗車的。

在說要驗車並不一定要車主親自開車前往阿,你是可以請人開去驗車的阿。
參考: 鄉公所短期進用人員+前汽車公司業務代表+已取得「職業大客車」駕駛資格+二技進修中的我
2010-12-07 9:30 am
沒有用的
政府機關單位就是這麼機車
罰款一定會罰
他們可以說您可以委託什麼什麼的
不止驗車其他像是水電繳款或是一般稅單等等
很多只要牽扯到跟公家或私人機關打交道超過時間都一樣被罰
之前還沒三通直航
到對岸去尤其是過年或他們五一十一期間
大排長龍買不到票一時之間無法間接從香港轉來台灣
通常這些單位的人回你的一句就是會說你不會請別人或親人...
問題是現在是小家庭社會住公寓的
連對面姓什麼都不知道
就算知道誰會請假來幫你辦?
或許對面就住個老夫妻行動不便的
下港的老人家跟本行動不便的..
你的文章讓我想起這些多年之前不愉快被罰款的經驗
直到最近幾年結婚才有老婆幫我處理這些雜七雜八的事
還有直航


收錄日期: 2021-04-28 14:37: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07000016KK00539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