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媽、你、弟弟~~~都有『工作能力』,即使無工作要核定收入
4小孩無工作能力免核定收入。
工作能力與和核定收入:
http://tw.myblog.yahoo.com/jw!fCDGCLCFFRt0MMFdHEFz/article?mid=360&prev=361&next=359
爸媽、你、4小孩是『應計人口』~戶籍分開也需要合併計算。
http://tw.myblog.yahoo.com/jw!fCDGCLCFFRt0MMFdHEFz/article?mid=358&prev=359&next=357
但弟弟戶籍分開(遷到另一房子)可以免計弟弟的收入財產,同時另一房子也可減少房屋稅。
低收入戶條件比較嚴謹:
應計人口合計~
不動產:(土地、房屋)300萬以下,(台北市500萬)
動產:(存款、投資、)平均每人7.5萬以下
例如你家8人:7.5萬x8=60萬以下
收入:平均每人每月低於『最低生活費』
(台灣省9829元、台北市14641元、高雄市11309元、台北縣10792元)
收入的計算請看:
http://tw.myblog.yahoo.com/jw!fCDGCLCFFRt0MMFdHEFz/article?mid=359&prev=360&next=358
你們家~父母有兩間房子,可能是低收入戶不能通過的原因,
低收入戶不能通過~~還有『特殊境遇家庭 』可以申請。條件比較寬鬆:
學雜費可減免60%,未滿18歲子女還有生活費。
18歲以下子女也可以辦健保費全免。
應計人口:
房地產 650萬以下,存款投資 :150萬+(20萬x應計人口數-1)
例如你家8人:150萬+(20x7)=290萬(7人則是170萬)
收入:平均每人每月未超過『最低生活費2.5倍』
假設設籍台灣省~~(最低生活費2.5倍~9829x2.5=24573)
你家8人=24573x8=全家每月收入要低於196584元
參考:
http://www.tycg.gov.tw/site/site_index.aspx?site_id=039&site_content_sn=11645
~~既然路已經走到這一步~~看在孩子的份上你要堅強,申請補助不要自卑、~公所人員不是每個都態度不好~~
如果你知道有哪些可以申請的項目~~去了解內容、申請應附文件、準備周全了~不去申請無法達到資格的項目(低收入戶)~對方就無法不收件。
(所以我提供的網址要仔細閱讀,不要讓權利睡著了)
讓孩子~~辦助學貸款~不要讓他去讀夜間部(讀夜間部要算有工作能力、)~再撐幾年~~難關就可以過去了~~
先帶權戶應計人口的身分證印章~去國稅局申請你的應計人口『所得清單』、『財產清單」來看房屋土地合計是否超過650萬~超過就不能申請。
房地~存款投資~沒超過,
有工作人口的收入核定~~應該還可以通過~
~不過還需要經過政府審核~~不管他~反正提出申請就對
申請應備文件、
3個月內全戶戶籍謄本、
全戶所得稅證明(扣繳憑單)或(國稅局所得清單)、
3個月內歸戶財產查詢清單、
健保卡正反面影本、診斷證明書(媽媽)、
學生證正反面影本(申請子女教育補助資格審查者)、
~~媽媽目前腳無法工作~~~請醫師開證明需休養不能工作~
~弟弟戶籍分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