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方已在法庭承認不小心駕駛,
巳罸款和扣分,
而意外中連對方車輛一共四人受傷入院,
本人車輛已交由公証行處理,
但最近收到公証行通知對方沒有上報保險,
須要上小額錢債追討,但對方沒有上庭,
現在不知怎麼辦,而本人之傷勢仍未復原,
不知道在對方沒有上報保險情况下,
我還可不可以向對方保險追討,
而人身受傷又可以追討嗎?
真不明白發生這麼嚴重的交通意外仍不上報保險!
希望有心人能盡量幫忙!
非常煩惱!謝謝!!
更新1:
我可以好肯定他們沒有死亡, 因為肇事司機親自上堂認罪, 而車主亦已收到傳票上小額錢債法庭, 因為是掛號信,車主有簽收的, 他們兩個都沒有出席, 至於人身傷亡我沒有找律師和公証行辦理, 公証行只是追討車輛維修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