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津貼........有疑問

2010-12-02 7:03 pm
我11月1日開始反工,
但我11月28日受傷(不是上班時受傷),
甘醫生比左4日假我(29/11-2/12),
我想問我可以獲得疾病津貼嗎?

如果我繼續請病假(e.g3-6/12),甘我仍然能獲得疾病津貼嗎?
因為獲得疾病津貼的其中一個條件是'要有足夠累積的有薪假'


在這個情況下,,,好尷尬.....都唔知當唔當反左一個月工
另外,如果公司因為我未反夠1個月,所以29-30/11這兩天當是無薪假.......
那麼1-2/12這兩天可獲得疾病津貼嗎?因為11月已完了

非常之緊急........請幫幫手........因為如果要繼續放假,我今天要去睇醫生拎醫生紙

謝謝x10000!

回答 (3)

2010-12-02 8:16 pm
✔ 最佳答案
我的回答會令你不快,但說的是事實!

你這四天病假是不會有疾病津貼!原因要取得疾病津貼必須符合三個條件:
1.所請病假必須連續4天或以上;
2.要有適當的醫生證明書證明有須要放病假;
3.要累積足夠有薪病假。

有薪病假的累積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在最初受僱的12 個月內每服務滿1 個月,便可累積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 個月可累積4 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 天。
~~參考《僱傭條例》簡明指南第五章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5.pdf

你沒有做滿兩個月,還沒累積四天有薪病假(最低要求),是不可能獲得疾病津貼的。除非你所請的病假是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就無須請四天或以上病假,都會在12月取得2天疾病津貼。
2010-12-03 8:25 am
在任何情況之下,不論你在這公司工作了多久,只要你持有有效的註冊中醫或註冊西醫的醫生紙,不論日數是多少,公司也必需要給予你病假休息。

僱員領取疾病津貼須符合以下資格:

1)必需是「連續性合約僱員」:

僱員如連續受僱於同一僱主4 星期或以上,而每星期最少工作18 小時,他的僱傭合約便屬「連續性合約」。

有關僱傭合約是否屬於連續性合約的爭論,僱主須負舉證責任,證明該合約並非連續性合約。

資料來源: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1.pdf


2) 病假不少於連續4 天(除懷孕僱員因產前檢查、產後治療或流產而缺勤,在這些情況下,如符合下述的規定,每一天病假均可享有疾病津貼);

3) 僱員能夠出示適當的醫生證明書(請參考本章「有薪病假的類別」部份);及

4) 僱員已累積足夠的有薪病假

有薪病假的累積方法如下:

僱員按連續性合約受僱 ,在最初受僱的12 個月內每服務滿1 個月,便可累積2 天有薪病假;之後每服務滿1 個月可累積4 天。有薪病假最多可累積至120 天。

資料來源: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05.pdf

很抱歉,基於妳目前仍然達不到取得有薪病假的條件,因此,以妳現時所說的情況,完全不可以取得疾病薪酬。

2010-12-08 00:10:15 補充:
朋友,以妳的實質個案來說,妳只是工作滿1個月,如果妳的公司在薪病假方面跟足勞工法例的話,即使妳現在可以取得連續4日的醫生紙,但也不可以獲得5份4的有薪病假。

除非現在妳已工作滿了2個月啦....
2010-12-02 9:45 pm
1. 以你的個案,法定的病假或你所提到的病假津貼都是不合資格有.
2. 唯一可以有可能的是,除非你公司自己的政策福利條文會有特別註明,否則一定什麼也沒有.
3. 絕大部份公司,都會是頭三個月,都不會給僱員任何有薪病(即少於連續4天的病假).
4. 況且你新入職,未滿試用期又吾係因工受傷,就發生這case,你想像一下你公司會點諗?除左絕大機會不能有有薪病假或病假津貼外,分分鐘你公司會吾會繼續用你都是大問題.

祝你好運!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40:3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02000051KK00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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