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臨檢路段.機車撞汽車.是誰的肇事責任

2010-12-01 6:57 pm
10/4晚上10-11點..在新埤與南州路段.遭警察臨檢.要求我方汽車路邊停車.切出來ㄉ時候.遭後方機車撞上.對方機車無倒下.人員無受傷.機車一點傷都沒有.反而我們的後視鏡斷掉.富駕駛座的車門凹陷.而且警察問對方你沒看到我們同事有揮警示棒.你還騎那ㄇ快.對方說我以為是道路施工.所以就繞過去.沒看到我方ㄉ車子!


但當時警察沒有照相機也沒有粉筆可以畫線.警察要我方先移車.我方說要先拍照劃線才要移動.警察說他知道.但是他們沒有帶任何工具出來.要等南州警局的同仁過來協助.要求我們先移動車子去旁邊.不然會擋到後方的車子.於是我方聽於警察ㄉ要求.已經有移動ㄌ一下車子.但是此時南州警察來ㄌ.就不在移動ㄌ!他們隨便拍ㄍ幾張照跟畫線.就叫我方把車子移去路邊.但是那並不在原本ㄉ肇事的位子!

於是警察說請兩方一起到ㄌ警察局作筆錄.但是有沒有做筆錄我不清楚.一進去警局的時候.警察說看你們要私下和解.講一講還是要保險理賠.警方判定是機車的錯.因為他在臨檢路段沒有減速也沒有看到警察臨檢揮警示棒.還以為是道路施工.閃過去因而撞上我方車!對方說它ㄉ機車有保險理賠.要叫保險理賠就好.我方說因為時間已經12點ㄌ.不想在拖下去ㄌ.好.就保險理賠!但是現在對方的保險說他去交通大隊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及照片.還有交通大隊的口述分析.判定是我方不當變換車道.造成此事故.所以對方機車ㄉ保險公司.不理賠.

現在車子修好ㄌ..修理費用高達8千.因為對方的保險人員跟修車廠說我只能陪你材料費用.無法賠你工錢.於是車子先修理.修理好ㄌ.到線再已經一個多月了!現在求償無門.我現在應該怎麼處理?當事者是我未婚夫.我們預計明年要結婚.
更新1:

請問一下尚穩S W~因為警察說我方車不移走會擋到後方來車~ 可是現在機車ㄉ保險公司不理賠~他說他去交通大隊看分析圖及照片.說是我方車不對內~ 所以機車保險公司不理賠.他說如果我們有問題.要去申請重新鑑定要花2000元!

更新2:

可大可小~想鬧大怎麼做??交交我..因為那保險ㄉ說..就算到法院..還是會判定我方ㄉ車子錯!

更新3:

史努比~請問為何覺ㄉ是汽車ㄉ問題~而不是機車~ 第一他從機車道閃三角錐.到車道來.第二她沒看到臨檢.第三他沒煞車.第四他車跟人毫髮無傷.第五我ㄉ車子傷ㄉ嚴重..表示他車數太快

更新4:

當時我方汽車要切出時還沒有離開車道..這樣是誰的責任阿

更新5:

史努比~我的意思是我ㄉ汽車還在快車道上.剛切但是未切到慢車道.因為我的車頭還在快車道上.對方機車是要閃放在慢車道的三角錐.因而騎到快車道上撞上我ㄉ車..因為他說他以為那是道路施工..

更新6:

那機車沒倒地.沒刮痕好不好ㄚ...

更新7:

補充說明~我先生說~當時臨檢是一線道..道路都用三角錐封起來了! 沒有所謂的快車道跟慢車道

回答 (4)

✔ 最佳答案
先是故現場找看看有沒有影片
不過晚上了,攝影效果也未必好


警察局作筆錄.但是有沒有做筆錄我不清楚是否有拿出紀錄單請當事雙方確認內容後雙方簽名 ?
上面會有雙方的聯絡方式

我在想,我方在簽名前應該沒有仔細看過內容


請當初事故時在場處理的員警幫你做證 ( 臨檢的 )
但是保險公司可能未必承認



如果你有保車體險 => 聯絡我方保險業務員協助處理

對方的第三人責任險 => 斟酌肇事原因,理賠我方時未必全額


沒有人傷死殘 => 強制險不會啟動


常見的路權爭議或者一些突發意外請參照最下面的生死一瞬間影片事故當時經過的影片提供是否占有重要的一環 ?看完影片之後不妨回想一下影片中各種狀況同一個狀況對雙方當事人而言,有影片或者沒有影片,到底有何差別 通常事故影片取得方法 A 路口監視錄影 B 社區保全錄影 C 超商店家 D 行車紀錄器 有些特殊狀況有影片可以還人家清白沒影片有人會跳到黃河也洗不清 該減速就減速,該停車就停車,我是膽小鬼 VS 該減速卻沒減速,該停車卻沒停車,我是冒失鬼看影片應該會比較快,勝過雙方各說各話 簽名檔之常見的車險 ( 強制險、第三人、車體險 )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30&next=29&l=f&fid=8 其他車險相關http://tw.myblog.yahoo.com/sdman6481/article?mid=20&prev=21&next=19&l=f&fid=7 生死一瞬間之騎車、開車勿貪快 ( 常見的幾乎都有介紹到 )影片速度不快,播放後視窗縮小,先做其他事情,半小時後再重新播放即可http://www.wretch.cc/video/starwar469&func=single&vid=6077863 http://www.carsafety.org.tw/ArtWorkClassYear.aspx?ArtTeam=15
2015-07-08 5:33 a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r
2010-12-02 12:42 am
我的第一第二第三直覺都是汽車駕駛人的責任

2010-12-02 23:14:56 補充:
你說:『警察臨檢.要求我方汽車路邊停車.【切出來ㄉ時候】.遭後方機車撞上.』

這就代表一切囉。

若你直行你的汽車車道(快車道),對方行駛他的慢車道,雙方均直行於己方擁有之

【路權】道路上,如此兩條平行線會發生擦撞嗎??

雙方必有一方侵犯他方【路權】,至於是你從快車道向右側【切】至對方慢車

道,還是對方機車左偏至你的車道!!相信你自己最清楚吧。

許多事故第一時間當事人總誤認為是對方的責任,((尤其是非真正交通事故處理警

察))的話更讓當事人以為真的是對方如何又如何,殊不知專業交通事故處理員警係

以【路權】為依據分析雙方肇事責任。

2010-12-02 23:21:18 補充:
當時我方汽車要切出時還沒有離開車道..這樣是誰的責任阿

A:我只能以回答500多題有關車禍事故經驗分析:上面那句話是你自己講的,警

方會以【機車倒地】之【刮地痕】在慢車道上認定係你向右變換車道致右後方機

車來不及閃避而發生碰撞,不是對方不想煞車閃避,而是你突然右切的動作致對

方來不及閃。

以上、僅供參考,順祝~~新婚愉快~~

妳們應該慶幸未造成對方騎士手斷腳斷或如何,稍微看一下我的回答文章妳將瞭

解很多事故就是不小心【過失】所造成嚴重傷害。
2010-12-01 7:29 pm
嗯!!這個問題.......................很簡單!!

我第一直覺就判定是機車的錯!!

警察有說你沒看到我們同事揮警示棒嗎?

機車騎士更好笑的事.......我以為是在道路施工!!無言
但事警察在照相時你沒有把車車移回肇事場地.這個會有很大問題!!
如果我是那位騎士我就會跟您 廬 囉!!您想想當時為什麼不把肇事場地還原?
通常會有很多理由來塘塞的!!你看機車騎士就有理由.(我以為是道路施工)難道你那邊警察都是在晚上幫公路局施工道路啊!!開玩笑啦!!
再來警察也有很大問題!!糾剛剛我跟您說的肇事場地!!

這件事可大可小!!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38: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201000015KK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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