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當時警察沒有照相機也沒有粉筆可以畫線.警察要我方先移車.我方說要先拍照劃線才要移動.警察說他知道.但是他們沒有帶任何工具出來.要等南州警局的同仁過來協助.要求我們先移動車子去旁邊.不然會擋到後方的車子.於是我方聽於警察ㄉ要求.已經有移動ㄌ一下車子.但是此時南州警察來ㄌ.就不在移動ㄌ!他們隨便拍ㄍ幾張照跟畫線.就叫我方把車子移去路邊.但是那並不在原本ㄉ肇事的位子!
於是警察說請兩方一起到ㄌ警察局作筆錄.但是有沒有做筆錄我不清楚.一進去警局的時候.警察說看你們要私下和解.講一講還是要保險理賠.警方判定是機車的錯.因為他在臨檢路段沒有減速也沒有看到警察臨檢揮警示棒.還以為是道路施工.閃過去因而撞上我方車!對方說它ㄉ機車有保險理賠.要叫保險理賠就好.我方說因為時間已經12點ㄌ.不想在拖下去ㄌ.好.就保險理賠!但是現在對方的保險說他去交通大隊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及照片.還有交通大隊的口述分析.判定是我方不當變換車道.造成此事故.所以對方機車ㄉ保險公司.不理賠.
現在車子修好ㄌ..修理費用高達8千.因為對方的保險人員跟修車廠說我只能陪你材料費用.無法賠你工錢.於是車子先修理.修理好ㄌ.到線再已經一個多月了!現在求償無門.我現在應該怎麼處理?當事者是我未婚夫.我們預計明年要結婚.
更新1:
請問一下尚穩S W~因為警察說我方車不移走會擋到後方來車~ 可是現在機車ㄉ保險公司不理賠~他說他去交通大隊看分析圖及照片.說是我方車不對內~ 所以機車保險公司不理賠.他說如果我們有問題.要去申請重新鑑定要花2000元!
更新2:
可大可小~想鬧大怎麼做??交交我..因為那保險ㄉ說..就算到法院..還是會判定我方ㄉ車子錯!
更新3:
史努比~請問為何覺ㄉ是汽車ㄉ問題~而不是機車~ 第一他從機車道閃三角錐.到車道來.第二她沒看到臨檢.第三他沒煞車.第四他車跟人毫髮無傷.第五我ㄉ車子傷ㄉ嚴重..表示他車數太快
更新4:
當時我方汽車要切出時還沒有離開車道..這樣是誰的責任阿
更新5:
史努比~我的意思是我ㄉ汽車還在快車道上.剛切但是未切到慢車道.因為我的車頭還在快車道上.對方機車是要閃放在慢車道的三角錐.因而騎到快車道上撞上我ㄉ車..因為他說他以為那是道路施工..
更新6:
那機車沒倒地.沒刮痕好不好ㄚ...
更新7:
補充說明~我先生說~當時臨檢是一線道..道路都用三角錐封起來了! 沒有所謂的快車道跟慢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