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答: 擬取得律師資格的人士, 必須於香港大學、香港城市大學或其他認可之普通法適用地區之院校取得法學士學位 (如所持之學位並非法律學,可再通過Common Professional Examination of England and Wales (CPE) 之考試),並取得法學專業證書/法律學深造證書。在取得所需學歷後,仍要再完成兩年的實習律師("trainee solicitor")實習期,表現良好,才可獲認許在香港以律師身份執業。 資料來源: 香港律師會之網頁,網址:
http://www.hklawsoc.org.hk/pub_e/admission/admissionasaSolicitor.a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