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登記 新生兒戶口 ??

2010-11-30 7:36 pm
請問 ,

小孩滿月後 結婚登記 和 報戶口一起辦理

是否可行?

會有其他問題嗎?

回答 (5)

2010-12-02 9:48 pm
✔ 最佳答案
1.小孩生母之前有過婚姻嗎?

如果沒有的話

原則上 

結婚登記跟小孩的出生登記(新生兒報戶口)是可以同一天辦理

(辦登記的當天 記得提醒承辦人員 

你們是結婚登記跟小孩的出生登記兩項都要辦)

而且辦的順序很重要

是要先辦結婚登記 之後再辦小朋友的出生登記 

這兩樣順序不要顛倒

2.又因為版大提到 

是小孩滿月之後才要去辦結婚登記及出生登記

那等於小孩是生父母在婚前受孕的

但小孩的生父母又有要結婚 所以這是可以準正的

(準正就是 雖然之前是先”上車” 但之後有”補票”

如上所說明 因為小朋友是父母在婚前受孕的

小孩的生父母是在小孩受孕後才要結婚

等於小朋友出生時 生父母還沒結婚 

這樣的情況 小朋友的身分本來是要變成非婚生子女  

但又因小朋友的生父母有要結婚 

所以這個情況就變成準正;

民法的規定是 

非婚生子女可因生父母結婚準正 而取得婚生子女身分) 

準正就不用辦認領

到時候 只要去戶政事務所寫 寫張『準正書約』就可以了

不用再辦認領 

因為認領的記事比較複雜 

而且認領記事會跟著小朋友一輩子 消不掉


3.辦結婚登記時 女方有要遷戶籍到男方家嗎?

如果有 

那當天辦的時候 

這些手續(結婚登記)要到男方戶籍地的戶政事務所去辦

4.結婚登記的日期 要再提醒一下

結婚登記當日 若遇國定假日或戶政事務所休息

可以在三天前預先去辦理(不用預約);

如果是要在非一般上班日當天去戶政事務所當記 那就需要事先預約

(例如 

若你們預定是要在民國100年1月1日元旦登記結婚 

那可在三天前 

就是民國99年12月29日 預先去戶政事務所登記 這是預先登記 不用預約;

但若是一定要在民國100年1月1日元旦當天  才要去戶政事務所辦結婚登記的話

就要先預約 

才能在非上班日去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另外 辦出生登記不能在假日 

因此你們要把日期時間安排好
參考: 經驗
2015-07-21 5:26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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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30 10:1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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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滿月後 結婚登記 和 報戶口一起辦理

是否可行?

會有其他問題嗎?答:1.小孩滿月後,可以結婚登記和小孩報戶口一起辦理!

2.小孩必須由生父認領手續,並協議小孩姓父姓或母姓的約定書!

出生登記
(一)申請人
父母、祖父母、戶長、同居人或撫養人
棄嬰或無依兒童以兒童福利機構為申請人
利害關係人(無一、二、項申請人時)
受委託人
(二)應附繳書件及注意事項
出生證明書(從姓約定父母簽名蓋章)。未及延請醫師或助產士接生,無法取得出生證明書者,提出生調查證明書或接生證明書(均須正本)。
父母不在同一戶籍所在地時,由戶政人員查證。
申請人戶口名簿、國民身分證及印章。(並請提供生父母結婚或同居日期)。
棄嬰出生登記,應提憑向警察機關報案筆錄、棄兒照片及捺印手腳印紋,查實辦理。
從母姓者,應提母無兄弟之有關戶籍謄本及約定書。
在國外出生者,俟回國後,持憑入出境管理局核發,載有准予申報戶籍登記之定居證辦理。 
台灣地區人民與大陸地區人民結婚,在台灣地區出生之子女,可辦理出生登記。
在台灣地區出生,其父母均為大陸地區人民,申請在台灣地區設籍者,俟經核准在台灣地區定居後持憑入出境管理局核發之『定居證』辦理戶籍登記。
受委託人之國民身分證、印章及委託書。
(三)未符合規定者:開一次告知單予民眾。
(四)申請期限:六十天內

3.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作業規定
一、內政部(以下簡稱本部)為利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並配合民國九十六年五月二十三日修正公布之民法第九百八十二條規定結婚改採登記婚,特訂定本作業規定。
二、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辦理結婚登記者,應由結婚雙方當事人申請之。
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以前(包括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二日當日)結婚或其結婚已生效者之結婚登記,得由結婚當事人之一方申請之。
三、民國九十七年五月二十三日起,戶政事務所依下列規定辦理結婚登記:
(一)雙方或一方在國內現有或曾有戶籍者,在國內結婚,由結婚當事人之一方現戶籍地或最後遷出戶籍地之戶政事務所辦理。
四、結婚當事人除於結婚登記當日親自到戶政事務所辦理者外,並得於辦理結婚登記日前,於行政院人事行政局規定之辦公日,向戶政事務所預定結婚登記日;結婚登記日得不限辦公日。
戶政事務所應於斟酌結婚當事人之意願後,指定結婚登記日及時間,並告知結婚當事人應繳驗之相關文件。
五、結婚登記之申請,戶政事務所應查驗下列證件:
(一)身分證明文件:
1、結婚當事人為國內現有戶籍者,應查驗其國民身分證、印章(或簽名)、戶口名簿、最近一年內所攝正面半身彩色相片一張。
(二)結婚證明文件:
1、在國內結婚者,應查驗其結婚書約(向戶政所拿或參考格式下載檔案附件一)。書約應載有結婚雙方當事人之姓名、出生日期、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及二人以上證人簽名或蓋章、國民身分證統一編號(護照號碼或居留證號碼)、戶籍住址(國外居住地址)等相關資料。
(三)未成年人結婚者,應查驗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希望以上說明能幫助您><胡大俠本尊的經驗及網路資料>
圖片參考:http://bluecherry.myweb.hinet.net/zz/s12_09.gif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29: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30000016KK02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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