輪候公屋進度問題

2010-11-29 9:16 am
關於申請資格的問題,有這麼一條規定:
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配屋時申請書內至少一半家庭成員必須在香港住滿七年並仍在香港居住。18歲以下子女在以下情況一律視作已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不論在何處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滿七年;或  在香港出生並已確立香港永久居民身份。
我家申請的是市區的4人單位,我爸是永久居民,但是我媽和兩名子女未住滿7年,已經申請了公屋而且輪候了幾年時間了。

想請問:
1 我家的情況有沒有符合“配房時”申請書內至少“一半”家庭成員在港住滿7年的條件?是不是沒有一半的成員住滿七年,所以才會輪候這麼長時間還沒有配房呢?事實上我們還未輪候到見主任。
2 上面有提到“18歲以下子女在以下情況一律視作已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不論在何處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滿七年”既然我爸已經居港7年,是不是已經符合以上的規定呢?(申請時兩名子女都未滿18歲)
3 輪候這麼長時間是不是跟上面的規定沒關係呢?還是因為申請市區所以要等長一點時間的關係呢?
thanks.
更新1:

兩名子女在申請時還未成年,現時都已成年 根據申請登記編號,尚餘約一年多的時間才會輪候到配房 而距離居住滿七年的時間也尚有一年多的時間 請問這個情況之下,會不會等到居住滿七年,才會獲得配房?

回答 (3)

2010-12-02 4:30 am
✔ 最佳答案
V- i*ann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 我家的情況有沒有符合“配房時”申請書內至少“一半”家庭成員在港住滿7年的條件?是不是沒有一半的成員住滿七年,所以才會輪候這麼長時間還沒有配房呢?事實上我們還未輪候到見主任。

答:輪候時間的長短,跟家庭一半成員有否住滿七年,並無直接的關係!請問 V- i*ann 網友你們一家申請公屋,已經取得有申請人登記號碼的藍色卡片未?

如已收妥,則表示房屋署已初步接納你們的申請,要待申請組別的分組查核輪到你們,才會有信邀約你們跟查核你們個案的主任見面和提交資料!

請問 V- i*ann 你和另一兄弟姐妹的年齡為何呢?按你問題中所言,令雙親祇其中一人符合永久居民的身份,那你們子女二人又尚有多少時日才成年呢?

2 上面有提到“18歲以下子女在以下情況一律視作已符合七年居港年期規定: 不論在何處出生,只要父母其中一人居港滿七年”既然我爸已經居港7年,是不是已經符合以上的規定呢?(申請時兩名子女都未滿18歲)

答:以你們的情況去討論是否符合這個規定,要視乎兩個情況!

第一假設令尊的香港永久居民身份經已確定,那他的未成年子女都會被視為居港滿七年!到配房時祇要子女仍未成年,便符合上述規定遂變成你們家中有三人已居港七年,超過所需的半數了!

但假設申請時子女皆未成年,但幾年後到配房時子女的年齡都已成年但又未住滿七年,則不符合上述的居港七年條件(尚有一位未成年也符合半數的要求)!因已成年的子女要居港滿七年才算數,跟未成年的子女有分別!
所以萬一真的申請時未成年到配房時子女卻超齡的話,算是不幸了!因令慈跟子女三人都未住滿七年,不符合配房時半數家庭成員夠七年的標準!

3 輪候這麼長時間是不是跟上面的規定沒關係呢?還是因為申請市區所以要等長一點時間的關係呢?

答:如樓上 Joe 網友所言,選擇市區因輪候人數眾多,輪候時間自然相對地延長!

如上所言輪候多久跟家庭成員住滿七年未無絕對關係!因審視這個條件是否符合要到配房時才考慮,資產審查時都不會以這問題作重點!

其實如果已收妥藍卡,可以依據卡上的申請登記編號,查核房署現在審查到那一號,距你們的號碼尚有多久!
請自行登入下列房屋署網頁內,「查看申請進度」 的網頁便可尋得相關的資料!再不就直接致電房署查詢申請詳情亦可!
已經成功登記輪候入住公屋的申請人,可以在本頁查看申請進度。你也可以按此查閱作為公屋輪候冊申請人應有的權利和責任。
查詢個別申請書進度可致電房屋委員會熱線2712 2712(24小時)
http://www.housingauthority.gov.hk/b5/residential/prh/checkstatus/0,,,00.html

2010-12-08 22:17:09 補充:
請問這個情況之下,會不會等到居住滿七年,才會獲得配房?

答:由於現在兩名小童皆已成年但又未到住滿七年的期限,故假設現在配房給你們,便不符合資格了!
不過反正未輪到編配時間,而距七年之期皆為一年多的時間!那或許居住年期屆滿會較編房給你的日子為早呢?到時不就解決問題了嗎?何況現在你們仍未約見主任!在約見主任確定你們符合編配資格後,仍要一段時間才會有單位供你選擇(這時才是要審核你們是否符合香港居民身分的時間)!
就算編房給你們的時間較早,你們也可以拒絕第一間屋的編配,那房署要再幾個月後才會安排第二間屋讓你們選擇!如是者那年多的時間相信早就過去,你們早符合七年居港的定義了!

2010-12-08 22:19:06 補充:
房署會分別提供三次機會讓公屋申請人決定是否接納編配的公屋!
參考: 房署網頁 + cecimak 的個人意見和理解!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12-01 4:13 am
2010-11-30 4:16 am
由於你提供的資料不準確,我只能猜測,你四人申請公屋,第一個是你爸爸,是永久居民,第二個是你,你是關鍵,如果你是永久居民,你未滿十八歲的子女亦視作永久居民處理,四人都合格,但如果你不是永久居民,你的子女也不作永久居民處理,如是後者,有排等
巿區是要等較耐的,理由簡單不過,巿區供應少,需求多,大西北供應多,需求少,上樓自然快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38:0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29000051KK000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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