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未成年會面交往一樣不履行申請強制執行男方也是皮皮牽制刁難

2010-11-29 9:14 am
離婚後有探視權卻未能探視!向法院申請未成年會面交往協調後~男方
仍處處刁難以協調內容不得違反小孩意願來拒絕可憐ㄉ媽媽該有之權益!男方可惡囂張之行為在七年前跟七年後依然如此就連我再申請強制執行法院也拖延時間呢?12歲ㄉ小孩不是未成年嗎?請問有誰可以幫我解決這個難題呢?此生將感激不儘~~~~~ 希望各位善心人士幫幫可憐ㄉ媽媽~~~~因為我ㄉ小孩從出生到五歲都一直是我帶ㄉ!
如今都小六ㄌ而且被洗腦洗很嚴重ㄋ~~~~~他們說謊騙小孩~~~~~~我很傷心~~~小孩爸爸靠著有空警背景ㄉ父親給他當靠山很可惡~~~~小孩爸爸在台南知名奇~~~ABS工廠當員工自以為是ㄋ~~~~~他父親警告我鬥不過他ㄉ~~~~~~~

回答 (1)

2010-12-11 4:06 am
✔ 最佳答案
知善為樂既是人上人 ~ 不知善既是下中之人 ~ 天理昭昭自會還公道

已有法律的探視權未必妳所願 ~ 因在於理性去面對不講理的人

用法律去取得他對妳的認同是難上加難 ~ 唯有心存仁慈的想法去面對他

人總有知善為樂而知惡為憂的情緒 ~ 善用忍氣吞聲的心胸換取自己的願望吧

收錄日期: 2021-05-04 04:2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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