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於今年11月11日入職一間髮型屋,在22日後
就沒有返工,今天致電公司計算薪金時,佢地就話
27日才收到電話,除左要扣7日人工,仲要扣23-27
日的人工,佢話哩幾日當曠工,後來我查詢過一些
其他勞工法例的例子都話法例上冇曠工這說法,只
是坊間誤傳,咁請問我以上情況適用嗎?
本人係冇離職通知,但亦返唔夠一個月,亦沒有合約,
我查閱過扣7日人工係可以,但23-27日要當曠工
咁扣4日x2既人工,這合法嗎?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4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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