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樓的漏水問題和責任歸屬

2010-11-28 7:39 pm
小弟家中住在大樓一樓店面共三樓!
但最近發現有水滴從天花板上滴下。
因為漏水的地方恰好都是天花板,上面就是四樓陽台,是公設的陽台也是大樓避難逃生的地方~
小弟在這裡想問的是,請問這種地方發生漏水,是否有任何法令提及責任是落在哪一方?
管理委員會跟我說修繕費用要我跟四樓住戶一人分擔一半?
我覺得不合理:
第一:公設為共有地方管委會應該要出修繕費用吧~
第二:四樓住戶為第一優先使用權也應該出吧~
在這裡先感謝各位前輩的解答,謝謝。
更新1:

多謝阿岡兄的建議~

更新2:

所以善聽兄的意思是四樓住戶也不用出修繕費用是嗎? 因為四樓沒人住,可是陽台只有他們能用而已?

回答 (2)

2010-11-30 2:21 am
✔ 最佳答案
1.如果是陽台地坪防水層或公管線﹝如消防管線或公共排水等等..﹞出問題,管委會要吸收負擔
2.若為樓版內私人管線滲漏,則由住戶雙方對開或依損壞比例分擔...
3.請總幹事提出佐證或前例,為何公設要由私人吸收?
祝福您
參考: 我的部落格
2010-11-28 8:34 pm
我覺得您講的有理
一般這種情形
都是要經過互相的協調
但問題是水滴在您家
受傷害的是您家
而別人似乎都無所謂
我家以前也曾發生過類似情形
那是樓上的熱水管線爆裂
結果造成我家需要每天擦拭地板和牆面
還要拿水筒去接水
否則樓上洗澡我家就淹水
後來我們請了樓上的來協調
但他一付很忙的樣子
又愛理不理的
還說他家又沒怎麼樣
甚至還調侃說我家的風水好
有水就有財沒事還可觀賞瀑布之類的缺德話
真的很傷和氣
後來我看協調不成只好自己雇工來修
結果工人來就說從我家開挖很難修
要修好也要他配合水源控制等等..
後來還是要去拜託他行行好
讓工人去他家進行熱水管線換置
最後他自覺理虧才同意一人出一半的錢
至於管委會也是鄰居
很難要求法辦住戶之類的話
而這種情形若真的要進行法律訴訟程序
實在也太麻煩而又緩不濟急
所以聰明的方法只有訴諸鄰居的公評吧
但吃一點虧如能將自己居住品質弄好點
也好吧
否則每天滴水還真的會瘋掉呢
所以選擇鄰居真的太重要了
因此您今天最好的方法就是儘速和管委會及樓上的協調
快點將漏水修好吧
祝福您........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41:1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28000015KK02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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