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養人應比被收養人年長20歲以上

2010-11-27 9:27 pm
我和我先生已經結婚了

他有一個小孩,我想收養

但我跟他小孩差距才14歲未滿20歲

我和我先生已經結婚了但跟小孩差14歲這樣可以收養嗎?

有什麼辦法可以收養?請大大幫我

回答 (3)

2010-11-27 11:31 pm
✔ 最佳答案

圖片參考:http://www.jenai.gov.tw/images/girl.gif
版大:您好
胡大俠知識團團長胡大俠本尊(大師1級)提供一些資料參考:問:如題答:夫妻收養子女
民法第1074條:
夫妻收養子女時,應共同為之。但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得單獨收養:
一、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
二、夫妻之一方不能為意思表示或生死不明已逾三年。民法第1073條第2項:
夫妻之一方收養他方之子女時,應長於被收養者十六歲以上。基本上如果是收養夫妻他方之子女,只要收養者與被收養者相差16歲以上即可。民法第1079條第1項規定:收養應以書面為之,並向法院聲請認可。收養的程序,現在一定要經過法院認可,以你為收養先生小孩之情形,法院應該沒有不同意的理由,除非小孩主動表示不願意,或是你明顯不能勝任監護或行使親權之責任。
經過法院認可之後,拿法院公文,雙方同意收養的書面,如果小孩未成年需要其父親(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書,你與小孩的身分證(未領者免附)及印章,到戶政事務所辦理登記即可。<希望以上說明能幫助您><胡大俠本尊的經驗及網路資料>
圖片參考:http://bluecherry.myweb.hinet.net/zz/s12_09.gif
2010-11-29 7:29 am
=..=
法條看清楚

雖然原則上夫妻是要共同收養沒錯
但其實這就是例外(夫妻)可以由單方收養的特例
就是再婚後收養夫或妻(他方)之子女
他方本來就已經是孩子的生父或生母~直系血親間根本就無需收養
所以只要後來的繼父或繼母~單方上法院聲請收養孩子就可以了
2010-11-27 10:54 pm
這樣不行收養的

夫妻收養是共同的, 沒有單獨收養的, 如收養那老公豈不是生父變養父 ?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32:03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27000015KK033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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