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到運輸署申請國際駕駛許可證 (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 IDP) :
http://www.td.gov.hk/filemanager/common/tdforms/td51(2009.12).pdf遞交申請表時,請一併附上以下文件:
1. 你的香港身份證(身分證明文件的影印副本亦可接納作核對用,並將於辦理你的申請後銷毀);
2. 五十毫米長四十毫米闊的正面全新近照兩張,照片的背景應無任何裝飾,頭部不可戴帽或類似的其他物品;及
填妥申請表格後,可:
(甲) 郵寄至九龍觀塘郵政信箱69511號,運輸署觀塘牌照事務處(本署收到申請後,會於10個工作天內將成功申請的國際駕駛許可證以掛號信寄回給你);或
(乙) 親自或由代理人交回下列地點(如果申請由代理人遞交,代理人必須出示其本人的身分證明文件,以作記錄):
(一)香港金鐘道95號統一中心3樓運輸署香港牌照事務處;或
(二)九龍長沙灣道303號長沙灣政府合署2樓運輸署九龍牌照事務處;或
(三)九龍觀塘鯉魚門道12號東九龍政府合署5字樓運輸署觀塘牌照事務處;或
(四)新界沙田上禾輋路1號沙田政府合署2樓運輸署沙田牌照事務處。
如需查詢各牌照事務處服務時間,可致電2804 2600 或瀏覽運輸署網站:
www.td.gov.hk1. 國際駕駛許可證在簽發日期起計一年內有效。
International Driving Permit is valid for one year from the date of issue.
2. 國際駕駛許可證是根據1949年國際公約而簽發,許可證持有人應可於簽訂公約的國家或地區內駕駛車輛(請參閱表一)。但由於各公約國家/地區對認可
國際駕駛許可證的政策或規定可能有所不同或改動,本署建議申請人在申請前,或在該地駕駛前,先向有關國家/地區在港領事館或辦事處查詢詳情。
表一:一九四九年九月十九日在日內瓦簽訂公約的國家/地區一覽表
List 1: List of Countries / Places Contracting to the International Conventions
Concluded at Geneva on 19 September 1949
*中國CHINA
*以中華民國名義加盟Accession on behalf of the Republic of Chi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