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僱員因工受傷引致永久地部份喪失工作能力,補償金額須視乎僱員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的程度,並參照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按比例計算:
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X 永久地喪失賺取收入能力百分率
40歲以下僱員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其可得補償金額是96個月的收入 (1) 或最低補償金額 (3) ,兩者以較高的金額為準。
註:(1)用以計算死亡補償及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的每月收入設有一個最高限額:
於2010年8月1日當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 :$21,500
於2010年8月1日以前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21,000
(3)僱員就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可獲的最低補償金額:
於2010年8月1日當日或以後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 :$352,000
於2010年8月1日以前遭遇工傷意外或患上指定職業病的人士:$344,000
96 X $8,000 = $768,000(96個月收入)比可獲最低補償金額$352,000高,所以 $768,000是永久地完全喪失工作能力的補償金額。
喪失工作能力1%的補償金就會是:
$768,000 x 1% = $7,680
計算方法參考自僱員補償條例(香港法例第 282 章)
http://www.labour.gov.hk/tc/legislat/content1.htm
咁((表格5/6))係咩黎??同埋幾時寄比我??
答:建議你直接向勞工處僱員補償科查詢。可致電政府諮詢熱線1823查詢僱員補償科地址及電話。
2010-11-27 12:45:57 補充:
請問4樓朋友,如何可以令左中指割傷引致僵硬失去 1%工作能力變成10%呢,難度你們會建議當事人切去自己的中指兩個關節來騙工傷?!須知道判永久喪失工作能力百分率都有固定標準,醫生都不可以給予主觀判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