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補習班書籍~是否犯智慧財產權??

2010-11-26 7:12 am
今年我在志光有報考高普考面授班級,因個人因素無法繼續補因而退班,有扣了書籍費,留下來的書籍是否能在網路上販售。

因為有包括市面上沒賣的書籍及沒用過的新書,不知這樣是否有違反法律!

在網路上有看到根據「權利耗盡理論」應該是不違法的,但是我打去補習班問他說是違法的,所以想請問一下懂法律的人!
更新1:

我在網路上看到被抓的都是重製或有送上課錄音檔,如果我只賣原版的東西~也會侵害智慧財產權嗎??

回答 (3)

2010-11-26 11:16 pm
✔ 最佳答案
請參考著作權法第59-1條


第 59-1 條
在中華民國管轄區域內取得著作原件或其合法重製物
所有權之人,得以移轉所有權之方式散布之。

所以權利耗盡原則是對的,只要物的所有權在你手上,你
就以任意處份所有權的轉移。

2010-12-04 2:59 am
不要在網路上賣-公開販售

證據都會被人列印下來的

要是被告就吃不完兜著走

建議轉讓給身邊需要的人

不要以身試法

即使有人想下標你也不能出貨

可能是補習班釣魚的

還是不要賣最好
2010-11-28 8:02 am
違法!不要賣!
已有很多志光的被告,與志光和解,不要為了賺一點小錢因小失大!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57:45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25000015KK08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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