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條例我看到有一條是:如果員工犯嚴重過失,公司可以開除該員工而不需要賠償,包括(年假,雙糧,通知期)
但請問何謂嚴重過失呢?遲到算不算?
因為我公司出警告信給我,內容大約提到再遲到的話,會開除並不會賠償的,而我大約一個月遲到4次左右,每次約10-15分鐘,這樣算不算
收錄日期: 2021-04-19 23:4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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