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結婚妻子與前夫的孩子

2010-11-24 9:35 am
本人在香港與一名廣東女子結婚,她在排期來港(即未有單程証的),現有問題是她之前結過婚,有一小孩,我想問一下這小孩現在能和她一起排期來港嗎?要有什麼手續?這孩子雖不是我親生的,但愛一個人當然也會愛她的家人,所以我也想孩子也能來港一起生活.請大家幫幫忙

回答 (1)

2010-11-24 7:13 pm
✔ 最佳答案
與香港永久居民無血緣關係的孩子,申請來港機會可以說是零;唯一方法是先申請妻子來港,住滿7年成為永久居民後,妻子用團聚做理由再申請孩子來港。

收錄日期: 2021-04-27 14:44:2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24000051KK0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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