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沒有一條法例規定僱主必須給僱員離職信(reference letter)的,僱主比是基於義務的.另外就職時吾要求employment letter,離職後就不太可能比番你啦.
其實離職信是僱主間用作參考僱員的前工作經驗/前僱主評價/過往工作年資等等的資訊,另一隱含是要僱員就算與公司關係點差,也要死死地氣忍埋佢---如果僱員想要公司比個封離職信.
以你所述,走時是不歡而散,都幾難叫番前僱主比番封離職信你,除非前僱主已忘了當時的不快,又或佢突然間前仇已忘啦.另外比較有較的方法,是你直接給前”公司”其他人士(其實最有誠意是直接找回當你當時上司)電話,看可否代向公司其他”高層”發回離職信.
經一事長一智,往後要留意工作上切記”凡事留一線,日後好相見”的格言.
1.想問我可以點問佢囉, 如果寫信既, 有冇d formal letter既sample?? (沒特定格式,但如果真要寫,試下真誠一些,用字誠懇或可打動對方)
2.佢係咪一定要出reference letter 或者 letter of employment俾我架? (吾係,法例沒規定,況且事隔多年)
3.佢係咪都一定要俾返份employment contract我?(吾係,法例沒規定,工作不一定要hard copy contract,口頭就已經係,employment letter之不過作為保障雙方,免爭論而已)
4.如果佢唔出, 我仲有咩方法可以問佢攞到? (負面些看---沒方法,正面些看---誠意打動佢)
另外一提,僱主就算肯比離職信,內容你都要留意,如果內容極負面,甘吾要都罷啦,因離職信內容是任僱主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