牡丹社事件發生的確切時間

2010-11-23 3:51 pm
請問牡丹社事件發生的時間究竟是在同治10年(1871)還是在同治13年(1874)?
一般在講牡丹社事件時會有兩種敘述方法:一是把同治10年琉球人遭原住民殺害的事件稱為牡丹社事件,把後面日本出兵臺灣稱為日軍侵臺。二是把同治10年及琉球人遭殺害的事件當作起因,同治13年日本出兵臺灣當作牡丹社事件發生的時間。所以我不曉得該怎麼辦。
這是我在閱讀康軒版的國中歷史課本所產生的問題,請臺灣史高手為我解答。

回答 (5)

2010-11-23 9:14 pm
✔ 最佳答案
若按歷史發生的真相來說,應該是要以上述第二種
同治10年(1871)及琉球人遭殺害的事件當作起因,同治13年(1874)日本出兵臺灣當作牡丹社事件發生的時間。

1871年琉球54名因為文化差異語言不通遭害的琉球船民,並非是遭到牡丹社的原住民殺害,而是另一群高士佛社所為。牡丹社當時是被高士佛社通知前來支援,後來前去搜尋逃跑的12人並與收留的漢人庄長達成協議將12人由其處置。
所以若以此當作事件名稱,應該要取名高士佛事件。

嗣後日本少數覬覦台灣的軍人,在1867年被修裡的灰頭土臉的墾丁事件退職美籍領事李仙得(le gendre)的協助策畫下,不顧日本內務大臣停止出兵的禁令,帶領3000軍士外加600餘名搬運工出兵恆春半島,並在現今牡丹鄉石門古戰場與原住民交戰。所以應該是以戰爭地點來定事件發生的時間。

當然日軍因為水土不服,死掉的573人,居然有561人是病死的(不知道是太熱還是被原住民祖靈懲治...),北邊又有後來沈葆楨動員調來淮軍唐定奎所部65000人,傷亡慘重面子難看,才要英國居間調停於9月22日與清廷締結北京專約撤兵。

當然牡丹事件讓清廷對台政策由禁止轉成鼓勵,恆春也才有建城130年的歷史可著述,我們才有海角七號裡中巴過不去的城門可看....

希望可以幫您解惑

參考: 自己的整理
2014-10-25 2:36 pm
到下面的網址看看吧

▶▶http://qoozoo09260.pixnet.net/blog
2014-09-07 6:39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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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
2012-06-08 11:56 pm
牡丹社案件

西元1871年,琉球漂民不慎誤入牡丹鄉,與牡丹鄉排灣族原住民發生衝突,導致54人遭殺害的悲劇。1874年5月22日,日本軍隊以此殺害事件,由陸軍中將西鄉從道率軍攻打牡丹社當地原民,在此遭遇頑強抵抗,戰事輾轉於四重溪、石門等地長達一月,雙方傷亡慘重,至同年6月事方始平息。頭目阿碌父子等38人拒捕身亡,日軍執行緝捕匪徒奏效。牡丹社原住民 阿財 說「我的祖先殺了琉球人是千真萬確的事情,但殺人就是犯法!」不過,也強調,「對於原住民醜陋形象,在牡丹社案件中慘遭日軍攻打、受創最慘重的高士佛社死傷最多的是排灣族,原住民何曾想過,勿隨意攻擊殺害別人可保百年身,殺人者人恆辦之。」~~
2010-11-23 9:28 pm
其實這是兩件事.ㄧ般說牡丹社事件是指同治10年琉球人遭原住民殺害的事件稱為牡丹社事件.其後造成同治13年日本出兵臺灣只是前ㄧ事件造成的後果
遠因是琉球是我國歷代均加封為滿清的藩屬國.問題是在同治年間.日本也封琉球為日本的藩屬國.表示日本有意指染琉球.剛好同治10年琉球人遭原住民殺害的事件稱給日本人ㄧ個出兵藉口.日本於事前先派使者來華問可否出兵牡丹社.結果顢頇的清朝官員回答:牡丹社生番係為化外之民.伐之與否係聽尊便.(就是牡丹社的生番是中華文化之外的蠻人.是否出兵任日本處置).日本在等出兵台灣這機會很久.結果日本出兵入侵牡丹番社.造成死傷無數.並ㄧ路揮軍北上.清政府才知道事態嚴重.才派沈葆楨來台查辦並抵抗日軍.最後中日在北京簽訂中日北京專約.清政府需懲凶派官員赴日謝罪.並須於公報承認日本出兵是"保民義舉".(其中的琉球的人民是國日本國民之義).日本於光緒5年併吞琉球群島.清政府抗議無效.於民國34年對日抗戰勝利.美國根據此約.亦將佔領的琉球群島還給日本.大約是如此
參考: 歷史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3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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