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期心急人)

2010-11-22 7:51 pm
本人跟老公分開大約十年,有一女兒 12歲,佢唔會要的,我係唔係要去金鐘辦理離婚呢?要帶 d 咩呢?要唔要 book 時間,要幾錢,我可否上網攪呢?

回答 (2)

2010-11-25 1:02 am
✔ 最佳答案
保仔 網友妳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妳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樓上 King Fat 網友已提供部分資料,但可惜有部分資料並不正確,在下稍作補充!

本人跟老公分開大約十年,有一女兒 12歲,佢唔會要的,我係唔係要去金鐘辦理離婚呢?

答:樓上網友說得對,縱使妳跟丈夫離婚,但他作為一個父親的責任依舊存在!即使妳本人放棄要求他支付贍養費,但女兒的生活費按理他都負有部分的責任!當然假設妳們完全放棄向他索取是另一回事!

而他支付的期限非到女兒十八歲為止,而是就算她已屆十八歲的法定成年歲數,祇要她仍在求學(要入讀政府認可的學校課程計),則他作為父親仍然要支付應付的生活費用!

說到雙方財產分配方面,請注意權利和義務是雙方均等的!即是並非祇有女方可以要求取得贍養費和分產!男方同樣有這個權利,當然男方能取得贍養費的機會較低,但財產分配方面則絕對有可能!尤其是現今香港女性的收入和財富不斷提高,故離婚時被丈夫要求分產的情況屢見不鮮!故要明白這點別誤會必定能取得丈夫的家產!

而辦理離婚的地方,的確是家事法庭,祇是地址卻不在金鐘政府合署,那裡祇是 婚姻登記事務及紀錄辦事處!不會處理離婚申請的!家事法庭的地址是 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

家事法庭登記處及會計部
電話:2840 1218


要帶 d 咩呢?要唔要 book 時間,要幾錢,我可否上網攪呢?

答:申請離婚無需預約時間,但要親身將填妥的「離婚呈請書」送往家事法庭登記處!

費用方面亦無需三千元,如果雙方同意離婚,亦在財產和子女安排方面達成協議無爭拗的話,則祇需 $ 630元!如有爭議需要法庭處理和裁決的話,則要另付 $ 1,045元的費用!

請參考下列資料!

怎樣辦理離婚?假如是單方面提出離婚呈請,呈請人須填妥一份「離婚呈請書」,親自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地址為香港灣仔港灣道12號灣仔政府大樓閣樓二。假如雙方同意共同向法庭提出離婚申請,雙方應填寫一份「共同申請書」,並親自送交上述地點。

需要填寫哪些表格?單方提出的離婚呈請
提出離婚呈請時,呈請人需要填寫: 表格2 離婚呈請書
表格2B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如適用)
表格3 訴訟程序通知書
表格4 文件送達認收書(只需填寫案件編號和雙方姓名) 雙方提出的共同申請
雙方共同申請離婚時需要填寫的表格:表格2C 共同申請書
表格2D 關於子女安排的陳述書(如適用) 有關表格可向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以中文或英文填寫均可。填妥各項有關表格後,連同結婚證明書正本或其核證副本,一併送交家事法庭登記處,存檔費用為港幣630元。登記處會將案件編號。以後如有文件需存檔,均須在文件上註明該編號。

怎樣將離婚呈請書送達配偶?離婚呈請書一經提交法律程序便已展開,提出呈請一方為「呈請人」,而配偶為「答辯人」。提交呈請書後,呈請人必須以面交或郵寄方式,將一份經蓋印的副本,送達訴訟中其他當事人。必須注意的是,呈請人不得親自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呈請人必須透過第三者或以郵寄方式把呈請書送達答辯人。
(假如是共同申請,便無須安排將申請書送達對方。)
提交呈請書或共同申請書後應怎辦?呈請人 / 申請人應前往家事法庭登記處索取申請表,向司法常務官申請指示,把案件排期審訊。 司法常務官就審訊日期、地點及時間發出指示後,將會通知訴訟各方出席。

然後怎樣?特別程序案件表如呈請人已提交離婚呈請書,但答辯人沒有提交答辯書予法庭存檔,該離婚呈請便會被列入特別程序案件表。共同申請的案件,亦會列入此案件表。司法常務官發出審訊指示後,會考慮呈請人提交的證據。若司法常務官信納呈請人 / 申請人已就呈請書或申請書的內容提出足夠證據,便會發出一份證明文件,然後存檔。有關雙方亦會收到一份副本,列明雙方已同意的條款。訴訟雙方毋須出席有關聆訊,法庭會頒布暫准判令,解除雙方婚姻關係。
何時才可取得最後判令?在法庭頒布暫准判令6星期後,有關人士可將填妥的「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通知書」交回法庭,申請將暫准判令轉為絕對判令。如屬離婚呈請,應填寫表格5,屬共同申請則應填寫表格5A。如有婚生子女,即使其年齡已逾18歲,但仍在接受全時間教育的,法庭也有責任考慮他們的福利安排。因此,除非法庭滿意對子女所作的有關福利安排,否則暫准判令不能轉為絕對命令。若司法常務官信納一切已符合法例規定時,便會向雙方發出一份絕對判令證明書。上述資料節錄自家事法庭網頁!詳細的離婚申請需知和過程,請自行登入下列家事法庭的網頁內細閱!
http://www.judiciary.gov.hk/tc/crt_services/pphlt/html/divorce.htm


網上資料 + cecimak 整理和個人意見!希望可以幫到你!
2010-11-22 10:44 pm
妳應該補辦; 以後妳/他也許需要再婚; 同時 :

1. 因為作為一個父親有責任供養不足18歲女兒; 不論實際以膽養費
形式支付.

2. 妳有權瓜分丈夫部份資產.

3. 對. 妳該到金鐘家事法庭辦理.

4. 費用如果沒有增加, 由開始申請到完結, 大約HK$3000.

5. 妳可以嘗試在網上找家事法庭, 看看有沒有一個網頁 ;
否則妳可以電話問 ( 電話公司查電話 )

收錄日期: 2021-04-25 23:13:5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22000051KK01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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