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鴻玲 ~ 您好針對你疑慮以下給予辦理方向建議斟酌參考相信你以了解相關稅賦是依房屋土地公告現值為取決依據所以你說1千萬若是是買賣行情那建議你先去查明實際現值若在免稅額220萬以內申報即可不需支附贈與稅若超出免稅額而你主構思就是要節稅※以下3種方式提供參考1:分年贈與控制在免稅額220萬以下即可(這部份你自己以了解做法)2:先父母夫妻贈與在各贈與220萬於你3:善用年底12/31-1/1日即有440萬贈與免稅額4:以買賣方式移轉就稅法上屬『附有負擔贈與』就算房屋土地公告現值超出220萬此貸款額度可以自贈與總額中扣除房屋有銀行借貸其『負債』間接是利用貸款方式來舉證負擔可以一併贈與移轉間接是可列在扣除額但受贈人要『舉證可支付該筆貸款清償能力可提出財力證明確認負擔之責』此用意為贈與免稅額220萬是可善用但不同情況有各項措施去應對節稅※其次需注意事項為稅費預算就算技巧避開贈與稅但基本移轉稅費如「土增稅.契稅.印花地政規費」尤其屬透天物件土增稅視「持有年限申報現值減除前次移轉現值計算」若座落北縣市且父母多年未移轉報繳此次累積稅費支出會是你可能面對難點所以第4項方法是間接以買賣貸款方式節稅並貸出資金繳納稅費但申報是需先繳納銀行撥款是後面程序所以委託代書辦理時代墊也是重點程序或是先貸出資金再買賣移轉皆是調整做法之一贈與過戶或買賣過戶流程是制式關鍵在於如何完整規劃避開可能性不利點以上希望對你辦理過戶除稅費外有基礎概念若有相關疑難問題歡迎來信本事務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