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公屋戶口

2010-11-22 1:53 am
和前夫之前一同申請公屋, 戶主是用我的名, 幾年前本人已遷出, 但仍未和前夫離婚, 現在可否去取消公屋戶口, 另外前夫是否要交還公屋?

回答 (2)

2010-11-26 6:03 am
✔ 最佳答案
基本上,妳辦理取消戶籍就可以了,到時,把業主名轉給妳前夫就可以了,你前夫是公屋居民,擁有公屋戶籍,他的權利會被保留的,但有可能會因為是寬敞戶要搬一個較細少的單單位而已。

有問題就打電話房署熱線:2712 2712
2010-11-22 4:20 am
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由於你是戶主,戶主取消戶籍即表示交還公屋,如果你們離婚,在你同意的情況下,可以轉配偶為戶主


收錄日期: 2021-04-16 12:50:4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21000051KK0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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