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請問下, 年假同法定假期可唔可以折現ga?
如果可以..又應該點樣計??
更新1:
thx...勞工處既資料我已經睇過..但解答唔到我,,, 其實假已經放左, 但係由於係逐個 job計, 唔係月薪計, 唔係好似人地月薪包埋法定假日同年假, 我係想知道放左既假可唔可以變做$..
更新2:
其實係做運輸業, 冇底薪, 人工係計每日做左幾多轉車 一個月出兩次糧..每逢紅日都有放假..冇工返..所以就變左冇薪... 但公司請既時候話, 人工高d..就當係平時放紅日既薪金.. 咁樣合唔合法? p.s. 我知買價唔合法.. 但因為假有放, 又唔係勞工處所講既買假....所以我好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