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這個方法, 能否使基督教學校在金錢上誠實點呢?

2010-11-20 8:30 am
子曰: 「舉直錯諸枉, 能使枉者直.」(論語: 顏十二. 二十二)


譯文:

孔子曰:「提拔正直人, 讓他們位於邪惡人之上, 這樣能使邪惡人也正直起來.」

_______分隔線...........

如上所述, 孔子認為提拔正直人, 讓他們位於邪惡人之上, 就能使邪惡人也正直起來. 而現在我們發現基督教的學校時常在金錢上有不誠實的舉動, 那可否引用孔夫子的方法, 使這些學校改善呢?

回答 (6)

2010-11-23 10:48 pm
唗氣,

同耶徒講嘢,永遠只係今天天氣....哈哈哈....就算!

盲從死蠢...由佢啦,一個願打,一個願捱.....
2010-11-23 3:06 am
覆: Maple姨

呀! 我明白了, 校方知道家長會的家長和幹事並非相關會計的專業人仕, 所以校方不斷引導家長會作出錯誤決定, 並同時說服家長們說:「這是沒有問題的」, 家長信學校是理所當然的, 怪不得連家長會都被校方騙了, 校方就此籍着自已為人師表的崇高地位瞞過了家長, 可惜仍被審計處飾穿了.

2010-11-22 19:42:41 補充:
覆: Maple姨:

不過, 其實家長會中的家長, 想必也有專業人仕, 未必是這樣輕易受騙的, 可是, 你可以想像, 如果你的子女的手冊和操行紀錄, 都在他人手裏, 你就不得不知之而裝作不知了.

2010-11-23 00:30:19 補充:
飛機仔:

如果我是家長們, 當然會為子女的前途「力撐學校」啦! 你真係早咗二十年出世, 你知不知道, 以前在名校裏讀書的學生家長, 每年送幾多明貴禮物俾D老師和校長呢? 以前連入師範都要學校推箭信, 宜家可能唔使, 但係個仔女順唔順利, 都要好靠學校啲老師點寫手冊評語, 以前我申請讀大學, 也要寫申請文章(宜家又唔知使唔使), 有啲同學有老師指點要寫乜, 啲英文點樣寫得更好, 面試要點準備, 講啲乜嘢會大機會啲取錄, 但係我就冇咯! 因為冇錢行賄嘛!

2010-11-23 00:36:56 補充:
飛機仔:


這就是社會上的「暗流法則」, 就算宜家唔使寫大學入學文章, 學校一樣主宰住同學仔的課外活動職位(例如: 某學會主席, 司庫), 這些對入大學讀管理或財務, 是有分加的, 我記得讀預科的時候, 有個女同學因為父母同學校女訓導主任唔妥, 條裙着短啲都被人扣咗5分操行分, 這對申請入大學一定好有影響, 但係冇其他老師為佢平反, 因為佢屋企幾窮, 平時冇做賄路.

家長會唔想自已仔女無端端俾人整鑊甘, 梗係要在危急關頭撐學校啦! 唔通仲要响公眾面前踢爆佢咩, 還掂D錢係善款, 家長又點會介意呢?

2010-11-23 17:28:22 補充:
致 Maple姨:

我從來都冇話過家長會偽造文件, 你為什麼有這樣的想法呢? Maple 姨, 你要搞清楚, 即使家長們同意這個入數方法, 在各個會議上寫晒有關的議程和會議記錄, 而學校又用了恰當渠道通知家長也好, 家長會仍脫離不了「為自已子女討好校方的嫌疑」, 而學校亦脫離不了「不誠實」的嫌疑.

你翻看我的問題吧! 我的問題是質疑他們有不誠實的舉動, 「不是說他們已經犯法」, 校方的不誠實舉動包括:

2010-11-23 17:31:48 補充:
致: Maple姨(續011):

(1) 將這十六萬善款列作Accural, 令到校方的Income & Expenditure A/C裏的開支數目大增十六萬, 在數據上誤導教育局, 有嫌疑企圖影響政府分配教育資源的政策.

(2) 十六萬善款, 被校方誤列為Accural, 如果下個財政年度, 校方不把它支出到供應商上, 就會穿煲, 所以校方有利益輸送之嫌, 但係未做出來, 所以未算侵吞.

2010-11-23 17:42:38 補充:
致 Maple姨(續012):

你有一個concept, 唔係咁清楚, 就係你認為這筆十六萬的資金, 是家長會發起的慕捐運動得來的, 所以是家長的錢, 如果學校有做足文件, 家長有同意, 就冇問題, 但是你忘記了, 這個慕捐運動, 是為「替四川災難人民慕捐」的, 所有的捐獻者都會以為啲錢係用來捐俾災民, 這是所有捐獻者的合理期望, 點會想到自已用來做善事的錢會入咗學校的賬裏, 被人作為誇大校方營運開支的工具呢?

所以我跟你一直談論的, 是道德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

2010-11-23 17:54:10 補充:
致 Maple 姨(續013):

而家長會竟然為自已的子女前途而討好校方, 同意將善款以不正當的手段處理, 甚至落晒Agenda同埋minute, 又在傳媒前力撐校方, 都是道德問題, 不是法律問題.

捐款者對校方及家長會能妥善處理善款的期望, 是合理期望, 可惜他們所託非人, 可能是他們對基督教學校的道德操守, 有錯誤的理解吧.

2010-11-24 15:11:57 補充:
致 Maple 姨:

你有一個concept, 好唔清楚, 你話「校方與家長開會, 將有關安排, 做晒紀錄, 亦有通知家長」, 所以代表家長願意咁做, 這個見解有以下錯誤:

(1) 知情不代表明白, 也不代表沒有被出賣

家長知道有關安排, 不是代表家長明白有關安排的意義和後果, 家長一般都信學校, 他們只想「善款能妥善處理, 以求達到振災的目的」, 但未必每個家長都知道在香港的法例而言, 怎樣才能「妥善處理, 以達到振災目的」,

2010-11-24 15:12:09 補充:
其實可能有些未修學過會計的家長, 跟本不知道將善款入錯落accural A/C有乜後果, 也不知道籌辦慈善活動可以另外開一個Income & Expenditure A/C, 所以他們多相信了代他們辦理此事的學校與及有份與會的家表代表, 結果證實信錯人.

2010-11-24 15:17:21 補充:
致 Maple姨(續019):

(2) 知情不代表大部份同意, 可能只是無可奈何

少數家長會幹事和學校開會, 決定咗先通知其他家長, 其他家長唔同意, 又可以做啲乜嘢呢?

2010-11-24 15:22:39 補充:
致 Maple姨(續020):

跟住你又犯咗一個非常大的邏輯錯誤, 你話「家長唔同意, 可以反對, 根本不存在為子女前途而同意學校不正當處理錢財的問題.」但是, 他們既然要為子女前途而討好學校, 又怎會反對學校掠水呢? 如果家長在會上反對學校掠水, 他們在校的子女會有什麼後果呢? 真的不能想像呀!

2010-11-24 15:35:28 補充:
致 Maple姨 (續021):

最後, 我想提醒你一件事, 我們做人做事, 要合乎道德公義, 不能說, 原本啲錢係家長出既, 家長送俾學校都對, 將振災活動用來作了私人人情, 難道這就叫做對嗎?

另外, 整個過程即使未有犯法, 不代表「應該這樣做」或「沒有錯誤」, 法律是防止社會失去秩序的工具, 但我們的社會不應該是單靠法律去維持秩序, 還要講求道德良心.

2010-11-24 15:45:55 補充:
致Maple姨(續022):

而且, 不要因為對方是教師, 就盲目相信他們, 他們說「為了方便扣稅, 所以有此安排」, 你又有沒有研究過, 這個安排是否真的可以方便扣稅呢? 如果按正當途徑做事, 有什麼不方便呢? 本人見識不少商業罪犯, 經常在被揭發時, 都胡扯一堆難以考證的籍口出來, 企圖瞞騙公眾, 及後都發現他們的籍口是胡說八道的.

2010-11-24 15:50:58 補充:
致 Maple姨(續023):

還有我昨日看新聞才知道, 原來基督教真道書院的校監和校長, 拿了學校的錢買樓給自已, 款項達數百萬, 而且物業持有人確是他們, 他們說自已是以「信託人」的身份辦事, 但是這是他們對公眾宣稱的一面之詞, 到底他們有沒有照法律程序, 做學校的合法「信託人」呢? 而且, 教育處的條例, 是否容許有信託人代學校炒樓這回事呢?

你明白了吧! 高級罪犯的特性, 就是這樣, 將一些難以即時考證的籍口胡扯出來, 迷惑公眾, 拖延時間來脫身, 難怪有些大律師和立會議員, 都提議將此事交執法部門處理了.

2010-11-24 17:03:11 補充:
致 Maple:

根據英國會計師公會(ACCA)對財務報表的規定格式, 「應付未付」這個項目是「當校方買入資產或服務, 而到了該個財政年度終結, 仍未找數的款項」, 到財政年度完結時, 「應付未付」帳會透過「資產負債表」反映出來, 而亦是香港政府對財務報表的法例要求.

但是校方竟然將這十六萬振災金額入進「應付未付」, 令到在「資產負債表」裏的Liabilities大增, 誇大了營運學校的資金需要, 誤導了有關當局在撥發資源方面的考慮, 實為極之不誠實的做法.

2010-11-24 17:10:09 補充:
致Maple姨:

校方自已做錯事, 就對着傳媒一隻鑊掟俾家長會, 話係家長會的決定, 家長會的錢, 好像自已完全沒有責任似的, 而家長會若不力撐校方, 就等如承認自已做事糊塗, 給學校魚肉, 唯有先力撐學校, 秋後或會算賬.

一言以敝之, 學校認真唔夠雷, 自已利用了善款做假, 還要將責任卸給家長, 原來基督教啲學校, 就係咁樣!

那樣, 你們還願不願意送你們的子女讀這樣的學校呢?
2010-11-22 12:47 am
提拔正直人, 讓他們位於邪惡人之上, 就能使邪惡人也正直起來----------倒不如要求所有團體都高舉神的公義,按照聖經的教導去行事。人若能遵守十戒及神的話語(即聖經的教導),已經可以成就一個相當公平公義而且井然有序的理想國度,比起孔子提昌恢復周禮,要全人類順服周天子,來得更加實際及有成效。
參考: Me
孔子這個方法, 能否使基督教學校在金錢上誠實點呢? 物業管理 31265111 QAS保安課程 31265111 代辦保安員証你可做全職或兼職公關/客戶服務/會所助理/保安/管業工作/禮賓主任/酒店保安,但要有保安証及QAS保安課程証書求職 / 搵兼職 / 失業轉工你試下 31265111 報讀物業管理QAS保安課程失業轉工想報讀可電 31265111 查詢 希望幫到你大家搵找到工兼職有工作轉介 西鐵朗屏站 F 出口 QAS保安課程 3126 5111做緊優惠 $100學費 請保留此信函,將來可能會有機會適合為 閣下提供服務。若上述服務不適用,要像一枝蠟燭照亮別人請幫助轉告訴有需要人士。 ---誠邀有心創業的合作夥伴,有意請電31265111 詳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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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

孔子曰:「提拔正直人, 讓他們位於邪惡人之上, 這樣能使邪惡人也正直起來.」

_______分隔線...........

如上所述, 孔子認為提拔正直人, 讓他們位於邪惡人之上, 就能使邪惡人也正直起來. 而現在我們發現基督教的學校時常在金錢上有不誠實的舉動, 那可否引用孔夫子的方法, 使這些學校改善呢? 2010-11-20 14:39:45 補充 Maple:

你太易信人啦, 真道書院雖然有解釋, 但是你要看他們的解釋有沒有含混矛盾之處呀!

校方話, 以最後十六萬作四川教師來港接受培訓之用, 但是, 為什麼是四川教師來港受訓, 而不是港教師到四川訓練四川教師呢? 這樣做, 不合理的地方有三:

(1) 1個港教師可以同時培訓多個四川教師, 如果四川教師來港受訓, 就要買多好多張機票, 這個安排在財政上不合情理.

(2) 如果港教師不親臨四川, 怎知道他們學校的發展狀況和學生的情況, 那又怎能按着需要施教呢? 這是安排四川教師來港受訓的另一不合情理之處. 2010-11-20 14:39:56 補充 (3) 四川本身不是慌無之地, 他們也在國內不同的大學畢業, 有一定的水準和師資, 而且他們比港教師更熟悉該地文化, 學生學習的困難, 和學生水平, 跟本無需要來港接受訓練.

有這胡扯的說法, 我相信是他們在倉狹之下找不到合理的籍口解釋罷了. 2010-11-20 14:44:58 補充 再致 Maple:

另外, 買樓一事, 更不合理, 校方稱, 是為了讓非本地教師來港教學的宿舍, 但是, 為何是買樓, 而不是租樓呢? 校方又怎知, 他們需要長期供給非本地教師住宿呢? 如果有人炒貴晒啲樓, 令年青人買唔到樓, 那學校就更不應做其中一份子了吧.
2010-11-20 6:03 pm
家長會前主席撐真道:學校無犯法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mp.gif
(明報)2010年11月20日 星期六 05:10【明報專訊】將軍澳香港華人基督教會真道書院,被審計報告揭發扣起四川地震善款,校方昨發出家長信,指被納入學校帳目的16萬,是家長會所有,下周二會舉行家長晚會交代。負責籌款的2008及09年度家長會主席則首次代校開腔,強調校方只代為存款,但承認彼此關係基於互信,家長會無權查數;又抱怨連日對直資學界的指控造成教學不便,稱學校「可能行政有不當,但並沒有做犯法事,點解要阻礙教育」。入帳靠互信 家長會無權查數審計報告日前揭發該校於2008年6月為四川地震籌款50萬,當中16萬餘款未經批准記入學校帳內,但校長丘日謙連日未有露面,真道書院家長會2008年度主席黃群英及2009年度主席陳彥強昨開腔解釋,指四川地震後校方與當時家長會商討,由家長會負責統籌籌款活動,最終整項活動籌得約55萬,用作購買膠椅捐贈四川學校。 兩人稱,當時與四川教育局商討,發現四川捐贈物資過剩,餘下的16萬元便在家長會同意下,撥作日後安排四川教師來港培訓,但由於教師來港計劃要配合四川復建速度,因此未有推行日期。 陳彥強指出,捐款雖存入校方戶口,但屬「Accrual(應付未付)」帳目,校方有定期向家長會提供資料,故認為校方不會挪用。但他承認,款項最初存入校方戶口,是希望家長捐款後可憑收據方便扣稅 ,承認家長會沒有法定能力主動查數,雙方只建基於互相信任。他又表示,家長會會就事件開會,檢討是否有必要將款項撥回家長會帳戶。批外界指摘阻礙教育對於校方涉運用1000萬儲備買樓,黃群英認為,校方是為學生整體利益著想,亦已在個別家長晚會交代。她認為校方沒必要就每樣行政決定向家長發通告解釋。陳彥強則表示,明白有家長關心事件,相信校方會很快有解釋。黃群英批評,連日來對學校指控導致整體教學不便,她直言,部分直資學校「可能行政有不當,但並沒有做犯法事,點解要阻礙教育」。她又指,除非學校犯法或絕對違規,否則反對審計署和教育局公開調查學校名稱,當局亦應給予學校更多指引,「不可好像教小孩般,做錯了就罰他,但事前不講明什麼是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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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道書院指學校購置三個單位作非本地老師的宿舍
圖片參考:http://l.yimg.com/mq/i/nws/partner/881903_1.gif
(商台)2010年11月18日 星期四 19:03審計報告批評部分直資學校財政混亂,例如用營運儲備炒股票,將盈餘買樓,有學校動用一千萬購買三個單位。位於調景嶺的真道書院,學校管理委員會發表聲明,指校長以及當時的校監,是獲得管委會授權,以信託人形式,購置三個單位,作為非本地老師的宿舍,強調校方無投資股票及基金。 教育局長孫明揚說,根據程序,現階段不能公開涉及的校名,若立法會賬目委員會要求,就會公開資料。他又說,會視乎學校違規的嚴重性,不排除會停止資助。賬委會委員湯家驊相信,委員會短期內將就報告展開聆訊,除非學校有特別要求,否則會公開所需的資料。

2010-11-20 19:25:55 補充:
致發問者:

根據這篇新聞報道,不是「校方話, 以最後十六萬作四川教師來港接受培訓之用」,而是家長會的兩位主席說的。

根據家長會兩位主席的解釋,是「家長會負責統籌籌款活動」,餘下16萬「在家長會同意下,撥作日後安排四川教師來港培訓」,他們把餘款「入校方戶口」,是因為「希望家長捐款後可憑收據方便扣稅」,而且「校方有定期向家長會提供資料」的。

錢是家長們捐出來震災的,若校方真的私下侵吞了十六萬捐款,他們理應是最生氣和激動的一群,但兩屆的家長會會長都站出來澄清,足以證明這純粹是一場誤會。

2010-11-20 19:43:54 補充:
有關學校購置三個單位作非本地老師的宿舍一事,跟據該校家長會兩位主席的解釋,「有參加家長晚會的家長都會聽過。」,證明校方並不是私下挪用公款,而是事前有知會家長的。

同樣道理,若校方真的私下侵吞公款,家長會成員理應第一個出聲指責的,但兩屆家長會主席得悉傳媒的報導後都立即站出來開記者招待會為校方澄清,並表示「若發現校方挪用捐款家長一定會出聲。他們強調,整件事只是幫助四川學生,沒有想到會政治化。」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119/4/lc82.html

從該校家長會代表的反應,足以證明校方是絕對清白的。

2010-11-21 21:32:01 補充:
試問發問者,若閣下子女所就讀的學校真的侵吞了家長們的捐款,閣下知情後會有何反應?

錢是家長們所捐的,籌款活動是由家長會統籌的,但兩屆家長會代表知情後,立即召開記者招待會澄清事件這舉動,足以證明這一切純粹外界的誤會。

2010-11-21 21:46:08 補充:
回應發問者:「與其相信校方一時不慎, 用了連環錯誤的方法入數」

根據該校的家長會代表的解釋,該16萬是家長會為方便家長扣稅而存入校方戶口的,籌款活動是由家長會統籌的,所以把善款存入校方戶口,理應是家長會開會通過後而作出的決定。

2010-11-21 22:16:24 補充:
有關真道書院購置三個單位作非本地老師的宿舍一事:

根據該校家長會兩位主席的解釋,「從未買樓到已買樓,有參加家長晚會的家長都會聽過」,證明校方並不是私下挪用公款,而是事前事後都有知會家長的。

註:上述是來自該校的家長會代表,而不是校方的言論

詳見訢聞報導:
http://hk.news.yahoo.com/article/101119/4/lc82.html

2010-11-23 13:01:58 補充:
九陽魔童 ,

根據家長會主席的解釋,把16萬籌款的餘款存入校方這決定是為方面家長扣稅,並且「決議過程有清楚的文件紀錄,銀碼清楚,亦有向家長交代,不存在所謂「落格」的問題。」

若九陽魔童所言屬實,家長會成員是為了子女的個人利益,想討好學校而故意在傳媒面前說謊的話,那麼他們就不止犯了作假見證罪,還有偽造文件罪了,因為家長會主席強調整個過程都有「清楚的文件紀錄,銀碼清楚」,以此力證學校並無「落格」的

詳見新聞報導:
http://www.hkdailynews.com.hk/news.php?id=133417

2010-11-23 13:07:28 補充:
九陽魔童 ,

若家長會成員在說謊來力撐學校的話,那麼即表明示他們手持的文件是揘造的

據我所知,偽造文件是刑事罪來的,若然九陽魔童有信心該校家長會成員為討好學校而不惜集體說謊並偽造文件的話,就請盡快報警交由警方徹查了

有證據就請通知警方,否則請不要再信口雌黃抵毀他人

2010-11-23 23:29:16 補充:
回應九陽魔童013

捐款者是真道書院的家長們,而學校的家長會,是代表家長一方的,他們開會通過,為方便家長扣稅而把震災餘款存入校方戶口,原則上已代表了該校整體家長的意願。

再者,根據家長會主席所言,「決議過程有清楚的文件紀錄,銀碼清楚,亦有向家長交代」,家長會是有通知家長們有關決定的,即把震災餘款存入校方戶口這事,家長們當時已知情,實在不明白閣下為何會說「所有的捐獻者都會以為啲錢係用來捐俾災民, 這是所有捐獻者的合理期望, 點會想到自已用來做善事的錢會入咗學校的賬裏」???

2010-11-23 23:33:27 補充:
回應九陽魔童 014

家長會為方便家長扣稅,而把震災餘款存入校方戶口這事,在當時是有通知家長們的,若其他家長不同意,他們有權提出反對的,根本就不存在「家長會竟然為自已的子女前途而討好校方, 同意將善款以不正當的手段處理」這事

2010-11-24 16:05:06 補充:
九陽魔童,

家長會在校內是代表家長聲音的,他們為方面扣稅而希望把餘款存入校方戶口這事,若其他家長知情後也無異議,便等同贊成了

「為了方便扣稅」是家長會主席說的,為家長們的利益著想,家長會經過開會決議才作出這決定。該16萬在校方帳戶內是記入「應付未付」項目的,並且校方一直有定期向家長會提供資料,家長會表示他們對校方十分有信心,還請外界不要把事件政治化

2010-11-24 16:10:18 補充:
校監和校長是以信託人名義購入三個物業作非本地教師的宿舍,並非炒樓。

據家長會主席所言,校方曾在事前和事後在家長會晚會上通知家長有關此事的。事件被傳媒報導後,家長會兩屆主席都有站出來力撐學校

2010-11-24 16:26:29 補充:
事件暴光後,家長會兩屆主席都立即召開記者招待會為校方澄清,並發起聯署支援校長行動,獲得逾千人支援

學校召開家長會,向近千名家長解釋事件,而普遍與會家長都支援校方做法

詳見新聞報導:
http://www.takungpao.com/edu/top/2010-11-24/149842.html
2010-11-20 9:09 am
子曰: 「舉直錯諸枉, 能使枉者直.」

可以。

聖經有高舉上帝正直的道,並且有以下的教導:

*******

「這樣看來,我親愛的弟兄,你們既是常順服的,不但我在你們那裡,就是我如今不在你們那裡,更是順服的,就當恐懼戰兢做成你們得救的工夫。因為你們立志行事都是 神在你們心裡運行,為要成就他的美意。凡所行的,都不要發怨言,起爭論,使你們無可指摘,誠實無偽,在這彎曲悖謬的世代作 神無瑕疵的兒女。你們顯在這世代中,好像明光照耀,將生命的道表明出來,叫我在基督的日子好誇我沒有空跑,也沒有徒勞。我以你們的信心為供獻的祭物,我若被澆奠在其上,也是喜樂,並且與你們眾人一同喜樂。你們也要照樣喜樂,並且與我一同喜樂。」(腓 2:12-18)


2010-11-22 20:13:17 補充:
試問發問者,若閣下子女所就讀的學校真的侵吞了家長們的捐款,閣下知情後會有何反應?正常的家長,當然不會「力撐學校」。(引用Maple的言論)

聖經是對的,神一早在聖經中吩咐基督徒行事為人要小心,免得招人話柄,基督徒要做到「無可指摘」的地步,否則如有任何模糊的地方,處理不當,被人誤會,反基者便會樂此不彼的爭相引用和大造文章。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38:59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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