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炒的計算方法

2010-11-19 9:15 am
想問問, 假如工作了3年半, 公司減人手炒人, 咁係唔係會按年資計算賠錢?
點計?
聽人講都會用強積金去扣呢筆錢的, 點扣?

請幫幫忙回答, thanks !

回答 (4)

2010-11-27 9:34 am
✔ 最佳答案
1)想問問, 假如工作了3年半, 公司減人手炒人, 咁係唔係會按年資計算賠錢?

>是。

2)聽人講都會用強積金去扣呢筆錢的

>是。

扣法詳述如下:

1)假設你的月薪$9000,工作了3年半,

遣散費:$9000x 2/3 x 3.5年 = $21000

2)假設公司已為你供強積金$10000,

假設強積金完全無賺無蝕,實際應得遣散費 =$21000-$10000 = $11000

假設強積金共賺了$5000,實際應得遣散費 =$21000 - ( $10000+$5000) = $6000

假設強積金共蝕了$5000,實際應得遣散費 =$21000 - ( $10000-$5000) = $16000

因為,實際應得的遣散費或長期服務金 = 原先應得的金額 - 強積金的累算權益。


抵 銷 遣 散 費 或 長 期 服 務 金 僱 主 可 利 用 其 在 強 積 金 計 劃 就 僱 員 所 繳 付 的 供 款 所 產 生 的 累 算 權 益 , 來 抵 銷 《 僱 傭 條 例 》 規 定 支 付 的 遣 散 費 或 長 期 服 務 金 。 僱 主 必 須 先 向 僱 員 支 付 遣 散 費 或 長 期 服 務 金 , 然 後 才 向 計 劃 受 託 人 申 請 發 還 有 關 款 項 。 僱 主 須 注 意 , 在 抵 銷 遣 散 費 或 長 期 服 務 金 時 , 必 須 遵 守 《 僱 傭 條 例 》 就 支 付 這 些 款 項 所 訂 定 的 其 他 規 定 。 然 而 , 若 僱 主 未 有 按 照 《 僱 傭 條 例 》 向 僱 員 支 付 全 部 遣 散 費 或 長 期 服 務 金 , 僱 員 可 向 計 劃 受 託 人 提 出 書 面 申 請 , 並 附 上 有 關 證 明 文 件 , 要 求 發 放 僱 主 供 款 部 份 的 累 算 權 益 的 相 關 款 額 作 抵 銷 安 排 。 如 僱 主 供 款 部 份 的 累 算 權 益 不 足 以 支 付 全 部 遣 散 費 或 長 期 服 務 金 , 僱 員 仍 可 向 僱 主 追 討 未 付 的 款 項 。 有 關 抵 銷 的 行 政 手 續 , 僱 主 及 僱 員 可 直 接 聯 絡 所 屬 的 計 劃 受 託 人 了 解 詳 情 。

資料來源:積金局http://www.mpfa.org.hk/tc_chi/abt_mpfs/abt_mpfs_fms/abt_mpfs_fms_olssp/abt_mpfs_fms_olssp.html

2010-11-27 01:38:59 補充:
我也相當認同樓主的見解,以我認識的T.K.Kwan,的確是一位非常用心回答提問者的好網友。
2010-11-24 12:24 am
我把我的作答刪除了,因為關於遣散費扣強積金部份我是答錯了。
關於扣強積金支付遣散費的內容建議題主直接看積金局的解答:http://www.mpfa.org.hk/tc_chi/quicklinks/quicklinks_faqs/quicklinks_faqs_emers.html#19 (問答28)
關於計算遣散費的計算方法直接看http://www.labour.gov.hk/tc/faq/cap57l_whole.htm

為曾經不嚴謹作答,可能給題主誤導作出道歉!
2010-11-23 5:11 am
如屬遣散,受僱期不少於24個月,計算:月薪僱員-(最後一個月工資 X 2/3 X 年資)

僱主可在強積金去扣呢筆錢
假設月薪9000,工作了3年半,遣散費約21000
假設僱主強積金當無賺蝕,已供約18900
即僱主可從強積金户口提取18900,另自付2100

如需其他資料或集合離職户口,可email to me
2010-11-19 6:30 pm
每間公司的計法不同.
有良心的便會根足勞工法列.及你必須有心理準備會用強積金去扣呢筆錢的.
最有良心的公司會比足現有的3個月人工的.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38:51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19000051KK0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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