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自己 乙方:對方 道路是六線道中間有分隔島
甲方直行靠外線駕駛,乙方在對面中間車道禿然左轉撞上甲方,撞上甲方駕駛座和後座.現在問題出現了~我有保第三責任險,而對方沒有保只保強制險,因對方要出錢所以跟我的保險員說他不願賠~說叫我自己修自己的車~聽了非常氣憤~然後我又詢問保險員如果調解不成要打官司~是不是保險業會幫我ㄇ~
結果他說不會~因保險員只是負責對方的~甲方不負責~我當場傻眼~難道我保險只是好看的ㄇ~所以想請問幾各問題~
1.我這樣對的機率幾成~(因一開始保險員有跟他和解賠率甲方:30%乙方:70%)
2.對方不理~我們可以索賠的到嗎?
3.如果甲方過失比較少的話~可以跟他理賠~什麼呢(如中古車價)
4.甲方車因撞的嚴重想把車子賣了,還是可以跟他理賠嗎?
謝謝~
更新1:
我在11月20日去申請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結果 對方是~迴轉前未注意來往車輛(安全規則106條1項5款) 自己是~未注意車前狀況(安全規則94條3項) 我不能接受這樣的研判表~(因對方衝撞我左方~我如何防備~) 所以想請問~我如果想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他們會回到現場勘查~然後我們要回到現場作現場模擬~還是依照筆錄來判定ㄋ~ 還有一點~我們的車損~會來認定ㄇ~比如~車損的程度來判定他方的筆錄有疑問ㄇ 我們可以翻供交通事故初審的判決ㄇ~(因現場中間分隔島有隻大樑柱本身的花圃幾乎掩沒一台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