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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建築物外牆修繕管理要點
六、 申請借用道路,本要點得排除 「台北市建築物施工中妨礙交通及公共安全改善方案」中第七點第款之規定,惟仍須取得各目的主管機關同意,且台北市禁止借用道路地段仍不得借用,其許可借用期限為核發日起至完工日止,逾期作廢,申請人應回復原狀。
市政府建管處施工科為承辦核發借用道路之許可證的單位.曾接觸經驗.(施工中與修繕案)如你案件發生於無人行道的基地.即無機會有核發借用道路之許可證之可能.(官方說法)惟亦應提出申請.或許你案件之附近地區因已有核發案例.施工科有可能會核准的.
而如被駁回的小細節處理方法?
1.請議員出面開協調會.請建管處.交通局.警察局等官員出席專案簽核.
2.用竹架式鷹架.2樓以上用外掛式(空中式)鷹架來解決施工困窘.
3.外掛式(空中式)鷹架.有可能會超出建築線及因現場施工造成受害影響的鄰居檢舉.建管處的處理至通知你改善要幾個月.(儘速完工或再請議員協調)
4.儘可能由熟識人員辦理借用道路許可.祝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