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會離開我嗎?

2010-11-16 4:27 am
我在一年前協議離婚,當初對方也同意小孩監護權歸我,但現在對方卻聽信濟公師父一句<小孩回他們家會較平安>而要與我重新爭取孩子的監護權,試問?那當初簽的離婚協議書不就沒用,他們還說如我不同意將要與我對簿公堂,我並不怕走上法院這個地步,我也知道我的經濟狀況不如他們,家事背景沒他們家單純,但我愛孩子的心是沒有人能批判的.我不能讓孩子回鄉下受教育,隔代教養是我最重視的,雖然孩子的爸說如果孩子回鄉下他也會搬回去,但不一樣的是他自己也要工作,平常教育問題就要由年事已高的爺奶代勞,重點是他<她>們行嗎? 懇請各位好心人们,幫我想想辦法,我該如何在法律上站的住腳,才能將我的寶貝留在我身邊?憂心的媽咪先謝謝你們囉!

回答 (3)

2010-11-16 7:36 pm
✔ 最佳答案
不用太擔心。如果這年來你生活經濟上沒有問題,協議書又是正式法律文件(經律師行做的),法理和人情上法庭亦不單單看錢多來判的,其中孩子的意願亦是考慮因素,加上你的慈情,相信就算要上法庭判,給你的機會也很大,不過卻會影響你們往後的生活和對前父和家人的關係,不如試下以其人之道還之其身,要求他們跟你去另一個「法師」批多一次/或者會唔同呢(當然不是叫你也迷信),或者用一種心理計算法來消除他們的「不安」:例如遊說他們每年回鄉一次等於100日,咁一年回去三次咪等於跟他們住了一年。

祝你一切順利,身心康泰。
2010-11-16 6:36 am
法律就是法律,你冇錢養唔起个仔,試问个官点会判个仔比你,最間单就去同你老公倾计
2010-11-16 5:36 am
當初的協議書是有用的,但有沒有效,則要看簽名,若只有你們倆個人的簽名,只能作為佐証,若有第三者簽名,則是有效,當然,若有律師或法官簽名就更好。

法官多數會判給母親,除非母親有病或家庭背景不好,如外公或外婆是道友等,所以不要在這時擔心。

因我不是妳,所以不知妳的背景,若勝算很低,妳可以申請探視權,妳前夫是不能反對的;其二是出境權,要求子女在十八歲以前出境,必須要有父母的簽名方能出境,這就不怕妳前夫帶走他們。

祝好運!

收錄日期: 2021-04-12 00: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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