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同一字作韻腳來押韻,算不算是押韻?

2010-11-15 12:07 am
例如,兩句說話的最後一個字都用"我”或”了”
即:xxxxx我,xxxxx我。或
  xxxxx了,xxxxx了。
這樣是不是押韻呢?
(指的是用同一字,不只是”我”或”了”)

回答 (2)

2010-11-16 12:17 pm
✔ 最佳答案
一.算否押韻?

答:用相同的字做韻腳,因為是相同的發音,自然稱得上是押韻。問題係這種所謂的 rhyme (押韻) ,未免欠了些高明和深度,整體的格局欠繽紛,唸起來亦不夠跳脫開心。

二.要些押韻音嗎?

答:「我」的例子:婀娜多姿的「婀」(粵音:柯)、啊、何、柯、餓、鵝。「了」的例子:鳥、料、廖、尿、瞭、寥落的「寥」、new。

三.確據?

答:若要求證相同的文字是否成韻,那得先了解甚麼為之押韻。

「什麼是押韻?一個字可分為三個部分:聲母、韻母和聲調 (即粵九聲和國四聲)。所謂押韻即韻母相同 。不過韻母若相近,我們可視之為押半韻。」

摘錄: http://www.cccccpoem.com/lemain.htm

若此,則同字當然是同韻母,而且,有時一字可以多義,也就沒有限制不許重覆用字的道理矣。

例子:好小子,猶關面子,辦事要按本子。(像「面子猶關」一句,只要顛倒一下句子結構,便可以成事。問題是,一如前述,出現那麼多相同字,你說多枯燥乏味,無甚興致。

2010-11-17 21:54:57 補充:
押韻,其實好好玩,好細膩,也不乏用武之地,如歌曲填詞、標語、寫詩,韻腳往往能增加趣味。試做「我」、「了」的例子給你:
大頭b奶粉訟案中的海哥,何其正直不阿(粵音:柯)!為公義,他挺身而出,如今,卻身陷牢中罷吃捱餓,煞是可泣可歌。奈何,大陸的法制總是叫人無法捉摸。

2010-11-17 22:01:55 補充:
青春小鳥,逝去了。無聊!別讓我看見鏡中的反照,徒叫人感覺遺失與寂寥。

2010-11-18 10:48:45 補充:
修正:(1)混淆了年前發生的大頭b奶粉事件。如今,另一宗荒謬劇再次上演,是為「結石寶寶」奶粉的詭譎控檢。法制,若變成了政治手段,權貴對百姓的整治,那才是(一而再)問題食品的兇嫌。(2)絕食。
參考: , My own creation
2010-11-15 12:34 am
同一個字不算是押韻。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38:1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14000051KK01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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