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有一家有限公司,公司本身在好多年前已經沒有業務運作(沒有錢銀收入),但
請問,能不能現在就預告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呢?(因為我聽說要花一個月時間,而我想盡早取消公司)
答:你要取得「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才可以向香港公司註冊處申請撤消公司註冊。如你的公司已確認撤銷公司註冊,甚麼時候做也可以。但撤消公司註冊前,你要處理好撤消註冊日前的核數、報稅等事宜。
撤消公司註冊的手續,你可以參考:
http://www.cr.gov.hk/tc/publications/docs/12-c.pdf
一般來說,本處可在5 個工作天發出批准撤銷註冊申請的信件。處長會隨即在憲報刊登關於建議撤銷註冊的公告。如處長在憲報公告刊登後3 個月內未有收到反對,便會在憲報刊登另一公告,宣布公司的註冊在該公告刊登當日撤銷,而該公司即告解散。申請人或在申請中獲提名者會在該公司被撤銷註冊時接獲通知。上述程序需時約5 個月完成。
公司一旦解散,其名下所有財產(包括銀行戶口結餘)將當為無主財物而屬政府所有。因此,在提出撤銷註冊的申請前,你應就公司財產的安排,徵詢律師或其他專業顧問的意見,確保公司財產得以妥善處置。
在撤銷註冊之前,公司仍須履行《公司條例》規定的責任,包括提交周年申報表、註冊辦事處座落地點通知書、董事及秘書資料更改通知書。
我另一個想盡快取消公司的原因是,公司註冊處向有限公司追討漏交的AR1,但因為公司沒有運作,上任董事又已經死了沒人知情,令公司沒有帳目可以提交給他們。我想盡快結束它,看看註冊處方面會否酌情處理。(如果要公司交帳目,真的不知可以點交……)
答:你交周年申報表是不用呈交帳目的 (除非你的公司是不牟利慈善機構)。此外,不是只有董事才可以呈交的。公司秘書也可以簽名,呈交周年申報表。當然,你也可以不理會,公司註冊處便會根據香港公司條例,因違反公司條例而取消公司的註冊,但根據公司條例,公司董事及公司秘書便要承擔違反公司條例的責任,甚至要負刑罪及坐監。
該名義上的僱員的收錢是他自己收的,沒有進有限公司的袋。
既然你的公司已填了僱員報稅表 (你指的應是 Form 56A 及 Form 56B 吧? 還是僱員自己的個人報稅表 (Individual Tax Return)? 兩者是不同的),應該寫明他的職位 (請問職位是甚麼?)。你所指 "沒有進有限公司的袋" 是甚麼意思?
我是否最好請這位僱員寫張聲明書證書一下此事比較好?有幫助嗎?
答:不用。
另外,要注意:一但你向稅務局申請「不反對撤銷公司註冊通知書」,稅務局便會發歷年沒發的利得稅報稅表給你的公司。到時你便要找執業會計師幫你核數及報稅,因此,你要預返一筆費用。當然他們也很樂意幫你處理埋撤消公司註冊的事宜。
如再有問題,可以再發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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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3 22:18:04 補充:
你遲交周年申報表 (AR1),你只需要交返及繳付相關的罰款 (視乎你遲交的日數而定,詳細可參考:
http://www.cr.gov.hk/tc/public/fees.htm
(1)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42天內:HK$105
(2)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42天但不超過3個月:HK$870
(3)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3個月但不超過6個月:HK$1,740
(4)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6個月但不超過9個月:HK$2,610
(5) 如在由成立為法團的周年日翌日起計超過9個月:HK$3,480)
2010-11-13 22:18:54 補充:
你可以找執業會計師或秘書公司幫你,收費都是數百元。無謂為了這些事而招致坐監或上庭罰款。
如再有問題,可以再電郵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