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介紹G-8和G-20 並比較之

2010-11-13 3:55 am
請介紹G-8和G-20 並比較之

回答 (1)

2010-11-13 10:26 am
✔ 最佳答案
G-8 是指八大工業國組織,如下簡介:

八大工業國組織(英語:Group of Eight;日語:主要国首脳会議;德語:Gruppe der Acht;法語:Groupe des Huit;義大利語:Gruppo degli otto;俄語:Большая восьмёрка,中國大陸稱作八國集團,港澳稱作八大工業國組織),簡稱G8,是指現今世界八大工業領袖國的聯盟。八大工業國組織始創於1975年的六大工業國組織(簡稱「G6」;中國大陸稱作六國集團,港澳稱作六大工業國組織),始創國有6個,包括法國、美國、英國、西德、日本、義大利。其後,加拿大於1976年加入,成為七大工業國組織(簡稱「G7」;中國大陸稱作七國集團,港澳稱作七大工業國組織)。第八個成員國是俄羅斯,該國於1991年起參與G7峰會的部份會議,至1997年 ,被接納成為成員國,正式成為G8。

http://zh.wikipedia.org/zh-tw/G8


G-20 有兩種第一種是指,20國集團如下簡介:

20國集團(英語:Group of Twenty Finance Ministers and Central Bank Governors),又稱G20,是一個國際經濟合作論壇,於1999年12月16日在德國柏林成立,屬於布雷頓森林體系框架內非正式對話的一種機制,由八國集團(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義大利、加拿大、俄羅斯)和十一個重要新興工業國家(中國、阿根廷、澳大利亞、巴西、印度、印度尼西亞、墨西哥、沙烏地阿拉伯、南非、韓國和土耳其)以及歐盟組成。按照慣例,國際貨幣基金組織與世界銀行列席該組織的會議。20國集團的GDP總量約佔世界的85%,人口約有40億。全球GDP排名前20的國家中,除伊朗外,盡囊括其中。

20國集團建立最初由美國等八大工業國組織的財政部長於1999年9月在美國華盛頓提出的,目的是防止類似亞洲金融風暴的重演,讓有關國家就國際經濟、貨幣政策舉行非正式對話,以利於國際金融 和貨幣體系的穩定。隨著20國集團的架構日漸成熟,並且為了反映新興工業國家的重要性,20國集團成員國的領導人於2009年宣佈該組織將取代八國集團成為全球經濟合作的主要論壇。

http://zh.wikipedia.org/zh-tw/%E4%BA%8C%E5%8D%81%E5%9B%BD%E9%9B%86%E5%9B%A2


第二種是指開發中國家的組織如下:
G20( 英語:Group of 20,也有人稱為G21、G22及G20+)是在2003年8月20日確立的開發中國家的集體性稱呼,這個集團是在第五次的部長級世界貿易組織(WTO)會議時首次出現,該次會議在墨西哥的坎昆(Cancún)召開,日期為2003年9月10日-2003年9月14日。此一詞創的淵源可回溯到2003年6月,來自巴西、印度及南非的外交部長共同簽署了一份聲明,即《巴西利亞聲明》,該聲明中表示:「…主要的貿易夥伴仍必須卸除他們國家中較弱競爭項的貿易保護顧慮…並強調這對現有回合的貿易協商談判來說將極為重要,尤其是對推翻貿易保護政策及貿易扭曲實施…此外巴西、印度及南非也決議推行他們所提倡的貿易自由化。」雖然如此,但G-20一詞的「正式」出現是在2003年8月13日的一份文字發表回應中,這是一份由歐洲共同體(European Communities,EC)與美國針對坎昆與會的部長所提出的農產品共同提案。到了2003年8月20日,一份由20個國家所簽署的文件,之後並重新發佈,成為9月4日的昆坎部長及文件,此份文件針對之前歐盟與美國的農產品提案提出另一個可行的替換框架(Framework),此文件標示著是由G-20所訂立。

http://zh.wikipedia.org/zh-tw/G20%E5%8F%91%E5%B1%95%E4%B8%AD%E5%9B%BD%E5%AE%B6

G-8和G-20 比較之:

G-8是已開發國家的高鋒組織,如下:

G-8目前,八大工業國組織的成員為英國、法國、德國、美國、日本、義大利、加拿大和俄羅斯八個國 家。由於俄羅斯經濟不算發達,所以在經濟部長會議上,俄羅斯不是與會成員,有時八國集團又被稱作7+1。
高峰會的主要目的,是促進每年該八大世界經濟先進國的領袖與 歐洲聯盟官員在國際貨幣基金世界銀行年會前舉行會談。
自1998年後,峰會成為該八國國家元首或政府首腦的年度高峰會議,由八國輪流擔任主辦國(輪值國),主辦國的領袖成為該年會議的非正式主席(輪值主席)。與會國會在政治、經濟、軍事等各方面交流意見。

G-20 最大的目地是,促進已工業化和新興工業國家之間就有關全球經濟穩定性的關鍵議題進行開放及有建設性的討論。

此外,G-20的核心會員主要有四個國家:中國(不含 港 澳)、印度、巴西、以及南非,也經常合稱為G4集團(G4 bloc)。









2010-11-13 02:26:33 補充:
開發中國家的G-20:

集團的最初是以2003年8月20日在文件上簽署的國家為主,之後又有許多次變動,也因此產生了G-21或G-22等其他稱詞,一直到最後才定為G-20,以文件制訂當日為依據。

在貿易協商中,這個集團催促富有國家終止對農場主的補貼,並且在他們所屬的農業項目上反對自由化。G-20擁有全球65%的人口、72%的農場主以及22%的農作物輸出。

自從該次的提創,團體的會員也有所變動,之前的會員有:哥倫比亞、哥斯大黎加、厄瓜多、薩爾瓦多、秘魯、土耳其。

2010-11-13 02:29:21 補充:
內容中的最後一句,應是在建議一,的最後一句。

抱歉,字數限制。


收錄日期: 2021-04-11 18:2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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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12000010KK056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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