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朋友受到前公司的上司牽連,最近接受廉署調查,署方聲稱有指控指他受賄,實情他一點利益也沒收過。
但在廉署問話其間,我朋友透露他曾因受上司壓力而偽造一些內部文件,而這些文件亦有他上司的同意及加簽的。
現時他和他上司也己離職,公司當時表示不再追究。而現在告發的人也只以個人名義,指控他收受第二間公司的利益。
調查時,廉署職員和我朋友說,沒收受利益就沒事,但我還是很擔心。
如廉署查不出我朋友受賄,他們會不會追究偽造文件的罪行?即使公司本身不追究?
要有甚麼證據才證明有偽造文件?
他家中有老有嫩,他亦只是打工,一點利益也沒收過.我真是十分擔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