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 : [ 尋 釁 滋 事 ] 個 釁 字 廣州話係點發音
趙連海絕食抗冤獄
毒奶維權被控「尋釁滋事」
重囚2年半
回答 (2)
在香港應該叫恐嚇或滋擾罪.多數是起訴黑社會人物搞事,收唔到保護費去搞事時用.或者有人事無大小走去法庭告人,誣告或濫用司法程序等.
假設奶粉事件是真的,但趙又同時為一名上訪女子起訴被強暴.可能呢個女子因為上訪未成功所以老屈官員強暴,所以趙亦被加控此罪.因為他這樣令中國政府覺得好像無事搵事來搞.所以搞搞下奶粉事件反而告佢.
收錄日期: 2021-04-21 13:17:2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11000051KK00232
檢視 Wayback Machine 備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