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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齡球的規則和記分方法國際保齡球規則
編按:國際保齡球總會(Federation Internationale Des Quilleurs),簡稱F.I.Q,創設於1952年,經常透過世界性與區域性的保齡球賽,培養大眾對保齡球運動的興趣並增進彼此友誼。F.I.Q訂定了一套保齡球的比賽規則,為世界各地球友認同並採用,國內多項大型比賽在賽前也都言明比照F.I.Q國際規則辦理。為使球友清楚了解F.I.Q十瓶制保齡球比賽的全部內容,將分三期登載F.I.Q所制,並經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審定的「國際保齡球規則」,以饗讀者。
【第一章】第一章比賽通則
規則101. 比賽得分
十個格(FRAME)之得分紀錄組成十瓶制之一局(GAME)。除了打全倒(STRIKE)以外,各選手可在前九格各投兩球。在第十格投出全倒時,將被允許在同一球道上加投兩球。在第十格投出補全倒(SPARE)時,則被允許在同一球道上加投一球。十瓶制所認可之自動計分設備,可以在十瓶制認可的世界性,地域性及其他國際性比賽或包括會員國之比賽上使用,此類設備應可印製可以每格核對並符合計分及比賽規則之得分紀錄表。當球離開選手之手,越過犯規線(FOUL LINE)而進入球道之比賽部分(PLAYING LINE)時,則為合法投球。保齡球必須完全用手投球,不得在球之內外附有任何裝置,不論其是否可在投球分離或隨球滾動者。
規則102. 全倒
選手用第一球完成一次合法投球並擊倒全部豎立的十個球瓶時,記錄為全倒,以(╳)符號表示於該格左上角之小格中。該格暫不予計分,俟選手完成下兩次投球後始可在該格計分。全倒後投出的兩球為補全倒時,則記二十分。
規則103. 二次全倒
選手合法投球,連續兩次投出全倒時,則記錄兩次全倒之分數。第一次全倒之格子內暫不予記分,俟選手完成下一次投球。如連續將全部瓶子擊倒完成第二次全倒時,第一次全倒的格子內得分為20分,然後再加第三格之第一球所擊倒瓶數。如第二次全倒後之下一格第一球擊倒9瓶,則記為29分。
規則104. 三次全倒
連續三次全倒之得分,應在投出第一次全倒之格子內記錄三十分。因此選手如要在一局有十格的比賽中獲得三百分記錄,必須連續投出十二次全倒。
規則105. 補全倒
任一選手在任何一格中,用合法之第二次投球,擊倒餘下的全部球瓶時,得分紀錄為補全倒。以(╱)符號記錄在該格右上角之小方格內,以示補全倒。第一次投球所擊倒之瓶數,在選手尚未獲得補全倒之前應在該格子的左上角小方格中以較小的字體予以記錄。該格之得分在選手投出下一格之第一球以前暫不予以記錄。下一格之第一球擊倒之瓶數應加於上一格補全倒之十瓶合計記圍捕全倒之得分。當在第十格獲得補全倒時,則接著在該格做第三次投球。
規則106. 失誤
選手在某一格投球二次未能將十支瓶子全部擊倒,並且在第一次投球後未形成技術瓶(SPLIT)則為失誤。第一次投球所擊倒瓶數,應該在第二次投球結束以前記錄於該格左上角小格子。第二次投球時如未擊倒任何瓶子時,應在該格右上角以(─)符號表示失誤。失誤的該格得分應在第二次投球後立予記錄。
2010-11-10 10:52:43 補充:
規則107. 技術瓶
技術瓶指合法的投出第一球,把1號瓶及若干瓶擊倒,後剩下豎立之瓶子呈下列排瓶狀態。
a. 剩下兩支以上的瓶子,每瓶之間,至少被擊倒一支。例如:7號瓶及9號瓶,3號瓶及10號瓶。
b. 剩下兩支以上瓶子,其前面之瓶子至少有一支被擊倒。例如:5號及6號瓶。形成技術瓶用(0)符號記錄在該格的左上角小方格。
第二次投球之前,應將該格第一次投球所擊倒瓶數記錄在該格左上角之(0)內,以表示係技術瓶。當選手將技術瓶擊倒成補全倒時,應將其所擊倒瓶數記錄在該格右上角。該格得分,應在第二次投球結束後立與記錄。
2010-11-10 10:52:57 補充:
規則108. 比賽方式
每一局比賽應在毗鄰之一對球道上進行。選手在打完每一格就應交換球道。此外,在第十格時,由於全倒或補全倒所獲得之投球,應使用投第十格的第一球時所用球道。
規則109. 投球順序
一名,兩名或數名選手可在一對球道上進行比賽。如兩名以上的選手在一對球道上進行比賽,應按順序進行規定的投球。如在第十格時,應在下一名選手投球之前投完該格應投之附加球。在下一場比賽(a block of games)開始後,即不能更改投球順序,除非依規則306之D3和4及規則309所規定始可替補。
2010-11-10 10:53:10 補充:
規則110. 比賽中斷
如因設備之故障無法在原先之球道進行正常之比賽時,主辦當局有權改在其他球道上繼續完成比賽。如中斷之比賽不能在同一天內完成時,該比賽必須從被中斷之階段起繼續再進行比賽。
規則111. 同分之處理
十瓶制認可之所有比賽,可以宣佈併列冠軍或按下列程序處理。i) 加賽一局以決勝負。
ii)加賽第九格和第十格以決勝負。比賽主辦單位應明定於規則中
2010-11-10 10:54:08 補充:
規則112. 合法擊倒球瓶
除非被宣佈為死球,選手所投出之球應被記錄。宣告為死球之原因消失後,必須重新排列球瓶。
a.被其他球瓶擊倒之球瓶,或被兩側隔板反彈回來之球瓶所擊倒之球瓶,及從後方護墊(Cushion)反彈出來之球瓶所擊倒之球瓶,或從停留在球瓶台仍未被掃瓶之耙機所反彈回來的球瓶所擊倒之球瓶,均做擊倒瓶計算。
b.不論是第一球瓶或是第二球瓶,投球後,當球瓶仍在滾動途中,即使立刻發現有一支球瓶或更多球瓶之排列位置不當,該球瓶和其任在各選手。如發現排球瓶不正確需要重排,必須在投球之前申訴。否則表示其對於所排球瓶滿意。
2010-11-10 10:54:19 補充:
在比賽中選手請求重排(RERACK)球瓶後,比賽大會當局決定球瓶是否適當地排列。第一次投球後,餘下之球瓶不得移動以求獲得補全倒。因機器關係而排錯或移位之球瓶,應留在排錯或移位的位置而不得用人工改正。c.被合法之投球所擊倒,倒在球道上或球道溝(Gutter)之球瓶或斜靠在兩側護板或隔板上之球瓶稱為死木(Dead Wood)均視為被擊倒之球瓶,並應在下次之投球以前清除。
2010-11-10 10:54:32 補充:
規則113. 不合法擊倒球瓶
下列情況下,所投出之球有效,而所擊倒球瓶則不予計算。
a. 被未到達球瓶位置以前就脫離球道之球,所擊倒或移位的球瓶。
b.所投之球由後面之護墊反彈回來時。
c.球瓶觸及排瓶人員之身體,手臂,腿等而反彈回來時。
d.豎立之球瓶被自動撿瓶器觸倒,或清除倒瓶時觸倒,或被排瓶人觸倒,均不應計算。此等球瓶應重排於第一次投球之前所排置之原位。
e.球瓶被擊中脫離球道而又彈回球道,仍然豎立不倒者,必須作為豎立球瓶計算。
f.投球時如犯規,所擊倒之球瓶不予計算。
2010-11-10 10:54:44 補充:
規則114. 死球
如發現下列情況,即被宣告為死球,其得分不予記錄,宣告為死球之原因排除後,球瓶必須予以重排。選手應重新投球。
a.選手投球後,立即發現一支或更多支球瓶短缺不在規定位置上。
b.當球瓶仍在滾動,或是尚未到達球瓶位置以前,排瓶人員移動或干擾任何球瓶時。
c.選手在錯誤球道上投球或是未按投球順序投球時。
d.球正要被投出並在完成投球之前,選手之身體受到其他選手,觀眾或移動物體干擾時,選手須當場接受被擊倒球瓶之得分結果或是要求重新排瓶。
e.選手投球時,在球到達球瓶以前,基於任何情況而發生球瓶移動或傾倒時。
f.選手之球觸及任何其他障礙物時。
2010-11-10 10:54:59 補充:
規則115. 不被承認擊倒之球瓶
實際上只有被擊倒球瓶或完全從球道表面被移開之球瓶,始承認為選手之合法投球之得分。選手必須按照規定之投球順序完成比賽之每一格。
規則116. 球瓶之更換
在比賽中,球瓶如被擊壞或受嚴重損傷,應立即儘可能更換與使用中球瓶重量及條件相近之球瓶。比賽大會職員應對此等情況做出判斷或更換壞的球瓶。選手已投球之得分,不得因球瓶損壞為由而改變。先記錄所擊倒之球瓶數得分,然後再更換球瓶。
2010-11-10 10:55:14 補充:
規則117. 使用錯誤球道
在其他選手投球之前,發現一名選手或是兩隊之第一位選手投錯球道時,其所投之球應宣佈為死球,同時選手必須重新到規定之球道投球。當同一對有一名以上之選手已在錯誤球道上投球時,該局比賽不必更正,應繼續完成。但下一局即應在所指定之正確球道上進行。在個人對抗賽,選手每次投兩格球,如在錯誤球道投完此兩格球,而在對方選手開始投球前被發現時,其所投之球應宣佈為死球,並應重新在規定球道上投完兩格。如此錯誤直到對方選手投球後才發現,其得分應予計算,從下一格應到正確的球道繼續比賽。
2010-11-10 10:55:27 補充:
規則118. 球~私人專用球
在比賽中使用之球,如印有所有者之標記者視為私人專用球,禁止其他參賽選手使用該球。如所有者同意他人使用即不在此限。
2010-11-10 10:55:37 補充:
規則119. 犯規之定義
在進行合法投球或投球後,選手之身體觸及或超越犯規線,以及碰及球道及其設施、建築物時,即視為犯規,該球視為已投,其所擊倒球瓶不予承認。犯規之宣佈應在其投球結束後,並須在該選手或其他選手在助走道(Approach)就位欲投下一球之前。如選手之犯規明顯地被比賽中在同一球道上對抗之雙方教練或是雙方各一名以上之隊員時各一名以上隊員,或是公認的記分員或比賽執行裁判員所指認為犯規時,即使犯規裁判員,比賽裁判員由於疏忽不及察覺時,或是世界保齡球會所認可之自動化犯規檢測氣未予記錄時,也應宣佈犯規並與記錄。任何以防止選手造成犯規為目的之干擾須禁止。
2010-11-10 10:56:21 補充:
規則120. 故意犯規
選手故意犯規而圖利時,該格之得分作為零分。
規則121. 犯規手投球
記錄為犯規時,視為已投球,但所擊倒之球瓶概不予記錄。當選手在一格之第一次投球犯規時,所擊倒球瓶應重新予以排列,而只記錄在第二次投球時所擊倒瓶數為得分。如第一次投球為犯規,但第二次投球時擊倒所有球瓶,則記錄為補全倒。如第一次投球犯規,但第二次投球時,擊倒少於10支之球瓶時,則記錄為失誤。選手在第一次投球時未犯規,而在第二次投球時犯規,則只記錄其在第一次投球所擊倒瓶數。
2010-11-10 10:56:31 補充:
在第十格之第一次投球犯規,而在第二次投球擊倒全部球瓶應記錄為補全倒,投第三球時,所擊倒瓶數家上補全倒之得分為其得分。如在第十格之第三次投球犯規時,只記錄前兩次投球之得分。
2010-11-10 10:57:32 補充:
規則122. 抗議 供裁決用之暫定球
對於犯規或是擊倒球瓶之合法性提出抗議時,如比賽大會人員無法立即解決時,選手應投一球或一格之暫定球。抗議在第一格之第一次投球發生時。抗議不牽涉到選手,如果在其第一次投球時是否應得到全倒之分數,或得少於全倒之分數之問題時,選手必須完成該格,並立即完成另外一格之投球。此情況下,被抗議為構成不合法擊倒之球瓶應予重排,選手需再投球。當抗議在該格之第二次投球發生時,選手應對於同一組球瓶當時尚豎立之球瓶投暫定球,但是抗議牽涉到犯規時,就不必投暫定球。投暫定求知該格之兩種得分應予保留,並連同抗議提交比賽大會供裁決之用。調查有關抗議之證據時,牽涉到抗議協會之正式代表應出席。
2010-11-10 10:58:00 補充:
規則123. 犯規之檢測
比賽大會可以採用由國際保齡球總會所認可之自動化犯規檢測器之裝置,如場地無此設備時,應設置犯規裁判員,其視線不得阻擋,可看清犯規線。比賽進行中禁止觀眾以任何方式妨礙裁判員。
2010-11-10 10:58:09 補充:
規則124. 犯規之申訴
除了可以證明檢測器運作不適當或有強力證據證明選手未犯規之外,由國際保齡球總會認可之自動化犯規檢測器所顯示及由犯規線裁判員所判定之犯規,不得申訴。如檢測器臨時故障時,應採下列程序以宣佈犯規。比賽大會執行長應指派犯規裁判員或指派正式記分員以判定犯規。如自動化犯規檢測器不能正常運作,而又未設置犯規線裁判員時,其所得成績將被取消列入國際保齡球總會之最高得分紀錄(HIGH SCORE)之資格。
2010-11-10 10:58:25 補充:
規則125. 參賽資格及比賽規則之抗議
參賽資格及比賽規則之抗議必須以書面,確實提交於負責之比賽大會職員。時限為該比賽後二十四小時或頒獎之前。以其先到者為準,如在上列期限之內未收到書面抗議,該比賽則被承認。依本規則所提出之每一抗議不得被推斷為包括類似或先前之違規。世界性,區域以及地區錦標賽中之抗議遵照第311-2-3及規則311-b-1和2執行。
2010-11-10 10:58:33 補充:
規則126. 對錯誤的抗議
比賽中之記分錯誤或計算上之錯誤,在發覺錯誤及必須立刻由負責之比賽大會職員更正之。有疑問之錯誤應由比賽執行委員會決定處理。對於記分上之錯誤所提出之抗議,其時限為每日之該項目或該場結束後一小時,但必須在頒獎之前或下一回合開始之前(淘汰賽時),以其先到者為準。依本規則所提出之每一抗議,不得被推斷為包括類似先前之違規。
2010-11-10 10:58:47 補充:
規則127. 助走道,必須完好無損傷
在助走道或球道之任何部分均不可做記號或使之損傷,變形之物品,或使助走道或球道改變狀況致使其他選手獲得利益。在鞋底或助走道使用滑石粉、輕石、樹脂等,以及使用能摩擦之軟橡皮鞋跟,或以任何方式改變走道正常狀態,均被禁止。粉末也不得帶進選手區域。
2010-11-10 10:58:56 補充:
規則128. 延誤投球
準備步上助走走道投球之選手應有下列之權利及義務。
a.只能對任何人移動到助走道或準備在緊鄰之左邊。
b.應讓道予助走道或準備在緊鄰之右球道投球之任何選手。
c.依順予輪到投球時,選手應迅速準備妥當,倘若相鄰之左,右球道均空閒時,不應延誤投球。
d.如選守未遵守列記於a. b. 及c. 程序之選手,應由比賽大會有權之人員予以警告。對於第一次違反,以白牌警告之,第二次違反則用黃牌(兩次都不予罰分)。對於第三次違反及在此回合中,嗣後接連發生之違規,則以紅牌警告之,並對該格得分作零分紀錄。
2010-11-10 10:59:05 補充:
註:在本規則中,比賽之場(Blocks of Games),其定義為單人組或雙人組之六局比賽,三人組及五人組的三局比賽。對抗賽中的第一天的八局比賽和第二天的七局比賽以及總決賽中之所有局數,均解釋為分別的場數。警告次數不得自此一場繼續累計到另一場。
2010-11-10 10:59:13 補充:
規則129. 選手違反規定及規程之處罰規則上已另訂有處罰者除外
1. 如選手在比賽中第一次犯規,比賽大會人員將以黃牌警告之(不予處罰)。
2. 如在同一比賽中第二次犯規,該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並在九十天內,不得參加世界保齡球總會認可之任何比賽。
3. 如同一名選手在十二月內,在三次不同比賽中被警告,該選手將被禁止在九十天內不得參加世界保齡球總會認可之任何比賽。
4. 所有犯規應立即由比賽大會秘書呈報十瓶部秘書場,由其通告所有之會員國家。
2010-11-10 10:59:34 補充:
保齡球的記分方法
1、保齡球按順序每輪允許投2個球,投完10輪為1局。
2、每擊倒1個木瓶得1分。投完一輪將兩個球的“所得分”相 加,為該輪的“應得分”,10輪依次累計為全局的總分。
3、保齡球運動有統一格式的記分表。第一球將全部木瓶擊倒時,稱為“全中”,應在記分表上部的左邊小格內用符號“礎?表 示,該輪所得分為10分。第二球不得再投。但按規則規定,應獎勵下輪兩個球的所得分。它們所得分之和為該輪的應得分。
2010-11-10 11:03:36 補充:
4、當第一球擊倒部分木瓶時,應在左邊小格內記上被擊倒的木瓶數,作為第一球的所得分。如果第二球將剩餘木瓶全部擊倒,則稱為“補中”,應在記分表上部的右邊小格內用符號“/”表示。該輪所得分亦為10分。按規則規定,應獎勵下輪第一球的所得分。它們所得分之和為該輪的應得分。
5、第10輪全中時,應在同一條球道上繼續投守最後兩個球結束 全局。這兩個球的所得分應累計在該局總分內。
6、第10輪為補中時,應在同一條球道上繼續投守最後一個球結 束全局。這個球的所得分應累計在該局總分內。
完
2010-11-10 11:04:46 補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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