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開始提告時;原本只希望能藉由法律的方式對對方達到教化及提醒的作用,因為對方是未滿十五歲的小孩,法律會對他們有較寬鬆的處罰及刑責,但是在我一次又一次的開庭中,對方不但沒有感到歉意,甚至還指說我小朋友的急診就醫紀錄及住院十幾天的紀錄是誇大的產物,讓我身為家長諸多不滿,
但是其實最讓我不高興的事是對方家長的態度及說辭是讓我最受不了的地方.
加上在第二次開庭時孩子出庭應訊被法官問到為何祇告對方一人而對其他人並不提告呢??孩子才娓娓道出驚人內幕.
他說因為93年12月初時因為六位同學的捉弄,將新籃球故意充到非常非常的滿,然後當躲避球使用,六個同學圍攻他一人,他一人寡不敵眾,當下被籃球打到臉、造成『鼻樑骨閉鎖性的骨折』,但那時因為怕增加家中大人們煩惱;自己就選擇了不告訴任何人,自己默默的承受這椎心刺骨的疼痛,一個人自己想要息事寧人的處理。但天意如此造人,怎可能就此消失不見真相呢!!
當事情發生後的第五天,因為那些天我他半夜老是呼吸不順暢,但也不是平時氣喘發作的聲音,仔細觀察了三四天,那天下午四點終於我忍不住;決定無論如何,也要帶他給醫生看一下。
但也因此而爆出事情的真相!當醫生痛罵我孩子是『鼻樑骨閉鎖性的骨折』怎麼會身為家長都沒察覺,讓孩子一人承擔這些痛苦,說真的~~我好自責也非常難過,當下醫生馬上安排隔天一大早動手術,但是剛好家裡所有的大人,都有重要的事情:
沒有辦法陪他住院開刀,他還安慰我們大人說{:沒關係我自己來就可以.}隔天早上第一刀七點他自己被醫護人員推到手術室開始開刀,我們大人都盡量把公事全部用在十點前完成,趕到醫院等他開完刀,但一直到下午一點多了始終沒消息讓我們在開刀房外的大人心情是忐忑不安不敢亂說話,直到被跟診的替代役因為交班不順起爭執時才發覺事情真相((因為孩子是很嚴重的多重過敏症患者))
原來他當時因為對麻醉劑過敏,心跳停止跳動十多分鐘把所有的醫生都嚇壞全部上至院長下至服替代役醫學的準醫生也一起加入搶救的行列,而現在這一位就是當年的其中一個小朋友,當年就已經知道孩子的體質及健康情形還故意照成傷害,而且從去年(98年)9月底起的每一節下課時間他都會夥同不同班的同學故意捉弄惡作劇讓孩子受一些皮肉之傷等等...當我聽完原因後我氣的火冒三丈而法官當庭決定收押
目前我該如何及苦惱該如何求償??或可以求償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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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事發學校處裡的很迅速,當時是星期二下午,其他家長是火速到校處理,但是那位小朋友卻來了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奶奶,她叫我不要小題大作大驚小怪,小孩玩在一起難免有擦撞不要那麼計較,我聽了當下差點失控想要打人,我孩子生死未譜他還說這種話我真不知我還要忍耐到何種地步才是。 校方跟老人家問,家長何時才能出現處裡事情??他竟然說對方父母很忙沒空要到星期一才有空,記的嗎!!事情發生時間是星期二的下午ㄝ!!那不還好我孩子運氣不錯還能撐到那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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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開庭是8/30 第二次開庭是10/13(那小孩當庭收押保護管束) 第三次開庭11/17 法官說我孩子不用去我可以旁聽?? 想請問這是第幾庭了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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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 ~ ~ 聽神的話才會成功的問題 你要看你有沒有收到傳票,如果有,最好去一下。 法官在10/13那天,法官就有說:【我孩子可以不用去,而我可以旁聽,那也就不寫傳票,請我自己記下開庭日期及時間。選擇要去或不去!?】 回應 ~ ~ 商鞅論法的問題 ★不知少年法庭法官,用什麼罪名來處理這件案子? 我看了一下少年法院通知書上的案由寫的是:『傷害』。並沒有特別註明是「普通傷害罪」或「傷害致重傷罪」耶! ★(系統告知本文有3000千多字,已超出1千多字(不得逾2000字),因此將超出部分,分次於意見區發表,敬請見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