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資方與勞工問題(勞保相關)

2010-11-11 7:43 am
資方未幫勞工保勞健保,勞工自行保勞健保,問題發生了.
勞方因車禍死亡(在上班路上),資方該負責何種責任及賠償.
所有勞工(臨時工)皆未保勞健保.
請大大達人幫忙解答~~急~~~
更新1:

再補問 交通事故跟交通意外是否同意 再發生事故或意外是否要雙方才算 單方面算是嗎? 如:滑倒.摔車是屬單一是否合乎勞保或勞基法,交通意外或職災 請大大回答 如項KETY大大這方式回答.那就感謝啦!! KETY大大 感謝您!!但是.不是我想要的.

回答 (5)

2010-11-11 5:20 pm
✔ 最佳答案

雇主在勞工發生職災時應負的責任
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
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上下班的交通意外在職業災害上的認定是成立的)

像您公司未替勞工投保,不談雇主的法律責任,勞工可以的保障可以依職業災害保護法向勞工局申請補助,不過您要先向在地縣市政府勞工局申訴


勞基法
第59 條(職業災害之補償方法及受領順位)
勞工因遭遇職業災害而致死亡、殘廢、傷害或疾病時,雇主應依左列規定
予以補償。但如同一事故,依勞工保險條例或其他法令規定,已由雇主支
付費用補償者,雇主得予以抵充之:
一、勞工受傷或罹患職業病時,雇主應補償其必需之醫療費用。職業病之
種類及其醫療範圍,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二、勞工在醫療中不能工作時,雇主應按其原領工資數額予以補償。但醫
療期間屆滿二年仍未能痊癒,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為喪失原有工
作能力,且不合第三款之殘廢給付標準者,雇主得一次給付四十個月
之平均工資後,免除此項工資補償責任。
三、勞工經治療終止後,經指定之醫院診斷,審定其身體遺存殘廢者,雇
主應按其平均工資及其殘廢程度,一次給予殘廢補償。殘廢補償標準
,依勞工保險條例有關之規定。
四、勞工遭遇職業傷害或罹患職業病而死亡時,雇主除給與五個月平均工
資之喪葬費外,並應一次給與其遺屬四十個月平均工資之死亡補償。
其遺屬受領死亡補償之順位如左:
(一) 配偶及子女。
(二) 父母。
(三) 祖父母。
(四) 孫子女。
(五) 兄弟姐妹。
第60 條(補償金抵充賠償金)
雇主依前條規定給付之補償金額,得抵充就同一事故所生損害之賠償金額
2015-07-04 1:46 pm
第一次遭遇事故真的是一點頭緒都沒有
看了很多諮詢網站最後還是懵懵懂懂
後來在親友的介紹下認識
TW119台灣交通事故諮詢有限公司的律師

聽我口述事件的經過跟目前處理的情況
幫我擬定了和解書的內容,並協助我幫理保險的理賠金
而且保險金很快就拿到了

真的很方便不用自己在那搞半天還漏東漏西的
而且還依據我的問題幫我追加許多應有的賠償
例如精神賠償等等…

原來有專業人士的協助處理車禍是這麼簡單的一件事
和解賠償都能順利達成目標跟期待
http://migre.me/qCszp?p
2010-11-11 8:02 pm
只要是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交通意外同),無論是自己滑倒.摔車或雙方肇事所致都算職災,沒有分正式員工或臨時工都應受保障若雇主未替勞工投保勞工保險,即應由雇主按「勞基法」或「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辦理完全賠償相關的勞基法條文在第59~63條如有勞資權益事項不懂,到此找答案或留言
2010-11-11 10:05 am
請問一下,資方沒有幫勞工保勞健保,那應該有保團保吧!!
如果勞方上班途中車禍,其實資方要負責,因你是上班途中而受傷的,
但是你們是(臨時工)照理應該要有勞保吧!!
想請問你一下,你們公司有五人以上嗎??
如果有的話,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六條凡年滿十五歲以上,六十歲以下勞工,一定要雇主或所屬團體或所屬機構為投保單位,全部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

不懂在問我吧!!
參考: 有讀一些些勞工法規的我
2010-11-11 7:51 am
上網找勞工局申訴,哪裡有電話請您親自打電話去詢問,就會有服務人員幫您解答

2010-11-11 10:28:28 補充:
雇主請臨時工(假設1-2天)還是要幫臨時工申請勞健保,發生事故或意外是屬於職災,雇主需負責處理,而雇主未處理須向勞工局申訴就會有服務人員幫您處理,上網找就會有勞工局電話,您可親自打電話去問(我有幫您問過了)


收錄日期: 2021-05-03 13:53:37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10000010KK08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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