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源五年前我替前夫在恒生借錢和信用卡的現金也給他應急用,一起了二年便分開了,他應承我會將財務清還,我也搬走了,我們也沒再聯絡,之後我離開了香港在外工作了一年再回來,豈料有收數公司上門找我,說我欠恒生錢,之後我呆了一呆,我想起,才知道原來分開了三年他從沒還錢給銀行,之後我問收數公司我欠多少,才知還欠六萬元,我說分期但他們不傾還要我一筆過,之後切了線,很可怕,但算我倒梅了,我之後一日去個恒生問,他們的客戶主任只說:他們已經沒有我的記錄,之後他打了電話給那間財務公司問欠款的數目,便向我說:他們銀行已經理不到,因文件已去了託付的財務公司,你找他們倾吧!!但財務公司又說不傾要我一筆過比!!!那該甚樣做??我現在只想還淸它,但一定要分期,如果我去借別的銀行或財務公司可能借不到因信貸評分不好和已有了壞帳記錄,因前夫這筆錢是用我名代借的!!
1. 現在應該找銀行方面甚麽人傾呢??是否要找經理呢??
2. 還是找收數公司的人再倾呢?(但他們三次電話也切線>.<)
3.現因只欠六萬元,根本做不到IVA,還有其他辦法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