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
我的三表哥同二表哥係大陸出生, 年過30歲, 兩個都係香港住左九年以上.
半年前我的三表哥同二表哥一齊申請公屋。
因為三表哥同二表哥都係低收入, 月薪唔過6千, 所以申請公屋過程起初好順利, 但大約三個月前, 房署突然發回佢地的公屋申請,
話佢地需要證明佢地兩個人係親兄弟關係。
由於三表哥同二表哥都無大陸出生證明書,
所以就叫人係家鄉的鄉公所做咗佢地兩個人的兩張出生證明書,
上面分別有佢地兩兄弟的姓名及父母姓名,
但之後房署竟然話佢地兩個既大陸出生證明格式錯, 所以叫佢地再返去做過大陸出生證明書。
我曾經打電話問過房署職員, 叫佢地俾個大陸出生證明格式黎睇,
點知佢地話個個人都係返大陸做出生證明, 出生證明個個都係一樣,
無理由人地做到佢地做唔到喎。
我話: 你地連大陸做出生證明的格式都無得俾人參考一下, 又叫人返大陸做出生證明, 但你地又話我的兩個表哥的大陸出生證明錯, 唔岩格式,
咁你地即係故意留難人者。
請大家幫幫手
大陸出生證明的格式要點樣先符合申請公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