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匿名 網友你好!對於閣下 的提問,在下 cecimak 有如下的意見想發表,但請注意這些個人意見祇供你作參考之用,並不保證絕對正確!
1)本人任職既行業比較敏感...而公司都同我講話如果你破得產就一定炒你....咁如果到時公司出左張票..比我..我可唔可以用一d黎做生活費嫁?
答:要視乎你收到這張票時已正式申請破產未?
假設你確因進入破產程序或甚至已取得破產令下,被僱主以因破產不符聘用條件而解僱時取得的支票,則當然要上報破產管理署!
至於你因生活上有困難,希望保留部分作生活費,則要向署方作出申請!祇要理由充分,署方或會酌情發還部分給你,但一般來說被充公的部分也必在半數以上!
再假設你未申請破產,而先自行離職時取得這張票,那當然是將票兌現後才好申請破產!到時署方仍會問及這筆款項的去向,你直言已用於支付申請破產的 $9,695 元費用和其他家庭開支就可以了! 2)及時雨依個公司係我破產後仲會唔會有追數行動嫁?
答:理論上所有銀行或持牌的財務公司,都會知道法例所限!故債務人申請破產後便會立即停止所有追討行動!
法例規定所有已正式進入破產程序的債務人(已向破產管理署繳交費用和宣誓,並取得排期文件者),不能再私下向任何債權人還款或將資產轉移!在這情況下所有的還款都會被視作無效和全數追回,甚至正在法庭耹訊的申索案件都會即時停止!
基於上述法例所限,正常的債權人明知收到還款也是違法的,都會立即中止所有討債行動!當然非法借貸的大耳窿除外,因他們是不講法律的!
有時仍會有某些追債行動出現,可能是銀行無第一時間更新資料!那到時將已申請破產的文件傳真給他們就可以了!
亦有些情況有些人在明知已申請破產的情況下,仍聲言就算破產都一樣要還!對於這些情況可以不予理會,但亦無辦法抗拒!因法例無規定不能追債,祇規定你不能還!你祇能據理力爭不能還款!不過這種情況並不常見,大多數的追討行為,都會在申請破產後立即中止!
至於提及的財務公司,牌照類別屬那一種在下並不清楚!但按其進取的廣告和經營手法,應該是已持有放債人牌照的公司!那按理亦受破產法例的規管!
2010-11-05 09:26:57 補充:
由於這位網友是匿名發問,故無法直接將意見給你,希望你可以看到這些補充意見!
我係八月六號借及時雨既.....有條附帶條款....話半年內唔破得產......咁如果我真係去破產....會唔會比佢告嫁?
答:有機會!對方在作出借貸的合約上加上這些條款,正正就是想避免借款人剛取得貸款便申請破產!因為這涉及欺詐成分,到時對方會控告你在明知無能力償還的情況下依然舉債!
假設對方真的告你,你便祇能向法庭解釋實際情況,也未必一定會判輸的!要斟酌和抗辯的重點有兩個!
2010-11-05 09:27:27 補充:
第一你申請貸款時,是否已經如實申報所有債務,即是 及時雨 已經清楚知道你所有債務狀況,而依然願意作出借貸!在這情況下你已作出全數債務申報,欺詐的指控並不成立!因對方也衡量過你有還款能力才批出貸款!
第二是你要能證明確因突然失業才導致未能繼續供款!這點相信不難證實吧!但我估計你現在尚未失業,祇因在恆生的出糧戶口內的收入被全數充公,才令你未能依期還款!在此之前你曾有依期供款的紀錄,故如非被恆生突如其來的扣押存款,你是不會貿然停止還款的!那你便將這些細節如實向法官解釋就可以了!
最終會否罪成,要視乎法官的理解!
2010-11-05 09:28:06 補充:
真的很辛苦連番工都無錢......同埋可唔可以自已打上去恆生貸款部同佢講...11萬私人貸款加3萬卡數...做債務舒緩.....咁我個case都接近破產....佢地會唔會手下留情?
答:你可以嘗試跟他們商討,但時間上可能並不理想!因為如果早些跟恆生商討,而未將你的欠債列入壞賬和交收數部門處理,重組債務和還款期的機會會高些!但現在恐怕遲了一點!
銀行非開善堂,祈求他們手下留情同希望中六合彩頭獎的機率差不多!在銀行眼中客戶祇是一個編號,一個冷冰冰的數字!
其實你提及的債務總額祇有十多萬,嘗試尋求家人朋友援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