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再丟履歷找工作,找到了一家711
之前就有聽家人說他應徵的某家711需要簽合約!!
原本不是很相信後來我去面試後,那位業者也說需要簽合約.
合約內容是:需要待滿一年,如未達成須賠償他們教育訓練費4500元制服費500元,我覺得這超誇張也太不合理了吧
雖然他們有自己的理由,訓練一個員工做到好全部的事情要很多時間費很多心思,但我覺得他們也不行用這種合約綁人!! 而且我也是應徵小PT
我想問:: 711有硬性一定要簽約嗎??? 還是看各家規定???
因為我認識的朋友兩三個他們的店都無須簽約!!! 讓我超疑惑...
感謝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