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佳答案
1, 想向公司申請前2後8的假期, 即係幾多號至幾多號?
答:如果得到僱主答允,產假最多可延遲至預產假前兩星期開始,那女士的預產期是31/12/2010,那麼兩星期前就是17/12/2010,產假就是10星期後結束,我沒有2011年月歷,沒法準確告訴你日子,你若有2011月歷就不難從開始日計,產假開始後數10星期就是產假結束。如果得到醫生證明還不適宜工作,最多可額外休假4 星期。
2, 薪金又會係點計(e.g. 月薪$8000)?
答:產假薪酬是工資五分四,工資的基數是以放產假前12個月平均日薪計算的,程式是過去12個月總工資收入除以過去12個月總開工日數得出平均日薪乘五分四再乘70日就是她可得到的產假薪酬。當中若有加班津貼、病假津貼是要先在總收入中扣除。計算平均工資的方法及範例可登入勞工處"「以12個月平均工資來計算有關法定權益」簡介及計算例子簡介"
http://www.labour.gov.hk/tc/public/pdf/wcp/ConciseGuide/Appendix2.pdf 來參考計算方法,我沒有你朋友全年總收入及出勤率,是無法給她計算了。如果連勞工處提供的計算方法的資料都睇唔明,可帶同過去一年工資收入的記錄及出勤記錄到勞工處勞資關係科求助。
3, 放假其間的公眾假期又會點計 (該公司係零售行業, 星期六,日要上班, 放平日)?
答:產假開始後,無論法定假日或休息日都會自動取消,直至產假結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