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晉商與徽商曾經是明清史上盛極一時的"紅頂"商幫。他們先後享譽於明清兩朝,最後湮沒在清末民初的硝煙之中。其盛極而衰的原因,除了缺乏基本的實業以及無法避免的戰亂之外,最致命的一點就是依附官場。
自古以來,官場就沒有起碼的是非看法或道德標準,只認同實用的遊戲規則和現實的生活邏輯,一旦他們手中的權力消失,那麼,附庸在官員身上的商人就不可抗拒地走向悲劇的宿命。
晉商起家於長途販運,將中原及南方的糧食、茶葉、布匹、池鹽運往塞北邊防重鎮,後來轉向了以金融票據、存款、匯款為業務的賬局與票號,以匯兌存儲取代了現金往來,甚至數條線並行不悖。這得益於明初的邊餉政策,結交官府之後憑原本的誠信獲得貿易特權。明清兩朝政府的財政金融流通也仰仗於晉商,晉商以其強大的金融網絡,開闢了現代信用制度的先河。
徽商的運作之道與晉商類似,他們將本地的竹、木、茶葉以及歙硯、徽墨等特產販運外銷,後來獲得特許販賣淮鹽的權力,一度擊敗晉商集團。
晉商在太平天國起義之時被朝廷攤派軍餉,因此獲得空頭頂戴,由商入官,憑藉官商的身份獲利巨豐。商人在傳統中國社會中自始至終受制於重農抑商政策,也沒有社會地位,雖然握有萬貫家財,足以傲視權力,但始終擺脫不了權力對他的干預;政治上是弱勢群體,需要權力的庇護,為了少被官府乾預,甚至獲利於官府,迫使其不得不依附官府,而且緊密聯手,從經營民間銀兩匯兌到匯兌巨額公款為主,與官場的來往頗為密切。
其實,在他們看來,緊密依附於官府不僅是自己最有效的生財之道,而且還是保障自己財產安全的最可靠的辦法。明清兩朝統治中國500多年,傳統農業社會的製度與習俗已經深度穩態化,商人們經營實業者甚寡,而多以販賣為主,各地莫不雷同。
徽商後起於晉商,但手腕更為活絡,商業成功後喜交權貴,倚重權力;游刃於官場,左右逢源;並藉權勢之力,利用官場斂聚錢財;也善於以金錢賄賂、收買權勢人物,以商人身份贏得官府頭銜,以頂戴之便獲得特許、專營之利。在徽商之中,或本人擁有煌煌官銜,或父官子商或子官父商,或先做官後經商或先經商後做官的,或終身一介布衣,但與名門顯宦交往密切。商人與官僚結合目的是為了受到國家的保護和獲得種種封建的特權。
特別是鹽商,當時的鹽業是由封建政府控制的,只有經過官方特許才能從事經營買賣。徽州的縉紳巨族之所以能“業鹺於淮南北”,便是官商互相結託的結果。由於徽商長期經商鹽業,基本上統攬了兩淮鹽政。在兩淮的八“總商”中,徽人就佔了四名。總商是鹽業界與政府打交道的代表,同時也是鹽商內部的調解人與管事人,職務十分顯要。
當時,每逢遇到自然災害或政府需要大量經費之際,商人就紛紛解囊,捐資助賑,實際是向政府買官。他們只圖榮銜,一般不求實職,目的是在取得虛職空銜後,在經營上、社會地位上獲得大量好處。另一方面是“讀書登第”,由科舉躋身仕途,這可以謀得實職。
清末民初以後,各地戰亂頻仍,晉商的貿易因此一落千丈,其票號、賬局也損失慘重,而隨著沿海口岸通商,鐵路南北暢通,也使其陸路販運逐漸失去了市場;而且,每一次戡亂,"海內最富"的晉商首當其沖地成了官府派捐助餉的頭號對象;此外,飽受困擾的長途販賣也因為官府愈來愈苛刻的"釐金"抽稅制度而捉襟見肘,幾近破產關門;當然,晉商自身墨守成規、生活奢侈也是衰落的原因之一。
以經營錢莊、當舖、藥舖等行當得以發達,甚至"富可敵國"的徽商也與晉商的結局相近。成也官場,敗也官場。攀附官場固然可以獲取巨額的特許利潤,造就商業上一時無兩的影響與勢力,一旦官府特許專營製度廢除或取消,或者因為密切追隨官員而捲入官場爭鬥也容易使徽商落得雞飛蛋打的下場。
無論晉商還是徽商,發家之初他們都只是將生存利益放在第一位,畢竟與官府結交會使自己的命運充滿無窮的變數。然而,傳統的中國社會處境迫使他們自覺或不自覺地尋找強勢集團的蔭護,歷代王朝中堪稱強勢的集團無非就是官僚集團、軍閥以及悍匪,而官僚是顯性的社會主流,權力與財富的結盟順理成章,而且權勢還可以給商人帶來巨額財富,可權勢的險惡卻也無處不在,所以,攀附權貴的晉商與徽商,以及歷代的官商走向衰落,乃至覆滅,也就成了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