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對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予第三方作推銷之用的事件有何看法?

2010-11-01 7:03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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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 (15)

2010-11-16 3:36 am
這乎合營商策略,沒什麼好追究的,得到客戶的受權這樣會更好。
這樣的一個商機,對市民來說也不應錯過。
例如增加優惠,加強立法都可加以改善,最重要還是不要被非法流出。
2010-11-10 4:40 am
八達通公司應承擔起所有責任,因為未經客戶同意下出售客戶資料,除損傷客戶利益更會為客戶帶來極大不便.
參考: 自己
2010-11-09 8:32 am
我覺得很荒謬,顧名思義客戶資料即是私隱,怎可以隨便交給第三者,還膽敢收取報酬。八達通在沒有取得客戶同意下,而擅自將客戶資料轉售圖利,簡直置私隱條例不顧,有違專業操守。
2010-11-09 5:25 am
無恥,大公司得要騙小市民.
2010-11-09 1:56 am
將大眾的私人資料向商業機構固然不對,沒有得到別人的許可出售客戶資料是是不違反人權的表現!
參考: 自己
2010-11-08 10:25 am
八達通同知識+ 既子河車一樣
為左達成業績就不擇手段
出左事就千方百計掩飾

一樣咁卑鄙
2010-11-08 2:13 am
出售客戶資料予第三方作推銷之用是不尊重八達通用戶的行為,
為了自己的利益,在未得到八達通用戶的同意就出售客戶資料,
令用戶受到不必要的騷擾
參考: ME
2010-11-07 9:17 am
雖然八達通公司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固然是有違企業良心,
但客戶也有責任,因為他們不看清楚條款便把私人資料給予
八達通公司,2方面對於這事件上有一定的責任!!
2010-11-07 6:13 am
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予第三方作推銷之用的事件絕對係卑X`無恥`下流`殘格`無情`冷血`自私......(省略500眨義詞)的行為!!!!!!!!!!!!!!!!!!!!!!!!!!!!!!!!!!!!!!!!!!!!!!!!!!!!!!!!!!!!!!!!!!!!!!!!!!!!!!!!!!!!!!!!!!!!!!!!!!!!!!!!!!!!!!!!!!!!!!!!!!!!!!!!!!!!!!!!!!!!

2010-11-11 19:50:30 補充:
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予第三方作推銷之用的事件絕對係卑X`...........
後卑鄙才對
參考: ME!
2010-11-06 3:34 am
其實八達通出售客戶資料給第三方公司,是不負責任的做法-而該公司亦一定知道買方會用作商業用途,而八達通亦要負上法律責任及對八達通客戶作出道歉與陪償!
2010-11-06 2:38 am
做法不當,不應隱瞞公眾而出售客戶資料,而且不加予道歉,只顧自己賺取利潤,而不顧客戶所受到的不必要騷擾。
揭發事件後,八達通把所得的利潤自行捐助慈善機構,並沒有詢問客戶意願,亦沒有考慮退回客戶,還把責任推卸﹗
2010-11-05 4:51 am
行為可恥,大家相信八達通公司先交出個人資料,但居然出售給第三方,等同出賣!完全不可以接受他們的所作所為!
2010-11-04 9:15 pm
我對其出售客戶資料予第三方作推銷之用的事件的看法認為是不道德的,我覺得很不尊重別人及別人的個人私隱。
2010-11-03 10:25 pm
八達通公司為了賺錢無所不用,固然是有違企業良心,
但是香港人普遍對於自己的私隱安全,不了解,以及不上心,
確是不可否認.
因為八達通公司登記日日賞個人資料時,的確有加人可以提供個人資料作廣告用途的字眼,但是身為個人資料者,有沒有去了解自己同意的是什麼內容呢?不能因為字太小,因而隨隨便便賣了自己的個人資料.
我覺得其實更要規管的,是那些連問都不問就賣了資料的沒良心企業.
2010-11-03 6:07 pm
太過份,將客人的資料賣給其他商戶,令到客人受到不必要的打擾,亦令到客人對各公營機構有一負面的印象。
參考: 自己

收錄日期: 2021-04-20 19:52:38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01000051KK00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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