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很久卡債

2010-11-02 6:14 am
我是一個卡奴
5.6年都不理他了
我想問問如果都不理他的話
最後還要環嗎

回答 (6)

2010-11-03 1:59 am
✔ 最佳答案
13 您好!
積欠銀行債務,根據聯徵中心公告:
A貸款及現金卡:逾期、催收及呆帳紀錄,自清償之日起揭露三年,
        但呆帳紀錄最長不超過自轉銷之日起揭露五年。
B信用卡資料揭露期限,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五年。
 但款項未繳之強制停卡資料,未清償者,自停卡發生日起揭露七年;
              已清償者,自清償日起揭露六個月,
 但最長不超過自停卡發生日起七年。

並且,過揭露期但都未清償並不表示該債務消失~
銀行照樣有15年債務追訴期,且期滿前可換證!
也就是說,可以一直查到債務清償或債務人「不在」了為止。

所以建議您還是勇敢面對會比較好一點~
除了可以不必再擔心害怕、睡得較為安穩,
協商後也可找較有利或較喜歡的職務!
生活品質才真的有改善的可能~

若還有疑問請至部落格留言,或者使用知識+寄信功能。
一切諮詢完全免費~


祝您 順心如意!
2010-11-03 5:55 am
樓上的講的都非常好,居然還有人天真到欠錢不用還。
2010-11-03 2:43 am
建議您還是要還...申請債務協商為重點。

畢竟您總不會將債務留給下一代吧?

Jerry
2010-11-02 6:51 pm
你好,
雖然有所謂15年的消滅時效制度,
但那是指對方不進行催收程序才有效力,
你想銀行有可能不對你訴追嗎?
所以這樣一直不理他,
並不會讓你的債務消滅的..
這些債務仍然會跟著你一輩子...



任職金融法務工作多年的Simon
2010-11-02 6:51 am
您好,
當然要還啊,沒有欠債不用還的道理,銀行不可能
放棄這個權利的,你換個角度想,如果你的朋友向你借錢的話,你會不討嗎?小錢可能ok,但若大錢的話…就很難了吧

所以,銀行當然不可能不要債,你若不打算要還,那得有心理準備這時間會滿辛苦的

且你的小孩要知道,不然也會連累到他們喔,催收到你的家裡,你覺的不會影響到家人的心情嗎?影響到家庭和諧嗎?

五、六年未處理了可以選擇一次結清的方式處理債務

希望上述的回答對您有幫助
部落中有案例您可參考
參考: 協助客戶辦理協商經驗+97年非凡新聞台、99年非凡新聞周刊專訪
2010-11-02 6:38 am
這個問題很簡單 今天我跟你借錢 借了一百萬

我躲你二十年了 二十年後在路上你遇到我

會很開心的跟我說 欠二十年了 不用還我啦!

如果你認為是的話 那我現在就要跟你借錢!!

★民國九十七年四月十一日已三讀立法通過債清條例

目前有較完善的債務整合機制來協助卡債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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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 雅虎搜尋「卡債信貸債務整合免費諮詢」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35:24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101000016KK0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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