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不讓房東知道又能申請租屋補助

2010-10-31 6:46 pm
我現在的租屋處,上次要申請租屋補助時,房東覺得會增加他的麻煩,而不願意讓我申請,請問有辦法不讓她知道又能申請的方式嗎?
更新1:

謝謝你的回答! 我當初已經說了,要每月多給1000元,但他不要,他覺得很麻煩,而且態度變的非常差,不讓我再多說什麼了,所以一定不能讓她知道

回答 (3)

2010-10-31 6:56 pm
✔ 最佳答案
我建議要和房東講清楚
房東可能是擔心
租賃所得的申報問題
那就是要多繳稅罷了
您可以直接和房東談
所增加的稅捐由您支付
也就是每月您多付他一些錢
一般都是百分之五左右吧...
我想那應該是可以解決的
祝福您
參考: 自己
2010-11-04 7:13 pm
首先對您的遭遇深表同情!除了您本身符合內政部相關規定外,另一要件就是設籍.在未獲房東同意的情況下,唯一辦法,就是由當地勤區警員,查戶口至少兩次,由其申報[查實],即可順利遷入戶籍--當然也就達到目的!然而並不贊成這麼做!因為最終房東還是會知道--至少租約期滿便不續約,屆時只得遷地為良!每年搬家勞民傷財哩!做 為十餘年經驗的租屋中心業者--早在本案公佈時,個 人就期期以為不可!因 為老祖先教訓我們[羊 毛出在羊身上],台灣諸多大企業每天都殫精竭慮,設法節稅.市 井小民豈有不鑽研避稅之理?青年安心成家方案,用以輔助購屋堪稱德政;而用於租屋,則愛之適足以害之!一般住宅或套房,又不比店面辦公室等 商業空間,頂好租給[單純]不報稅的房客;豈能因你申請補助,導致房東稅賦增加呢?所 以應該採取定額補助制--也就是不必申請,不 看租約,符 合規定者,一 律按月發給.如此既節省人力,提 升效率,又 體現愛民精神!目 前做法,只 會害新婚夫妻,難 以租到滿意的房屋而已!又如營建署另項[低 收入戶租屋補助]--請 問有哪位房東,願 意提供租處給低收入戶或是單親家庭?之前劉內閣常被評為[學 者主政,陳 意過高,悖 離現實];希望繼任的吳揆,能 確實了解民間疾苦!
參考: 阿川哥現任台北市妙房東租屋中心執行長
2010-10-31 7:43 pm
向社會處申請租屋補助,該資料是不會提供給稅捐稽徵機關。我就不曾收過補繳稅通知。

收錄日期: 2021-04-27 17:34:3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031000010KK0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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