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假結婚後需要搞離婚手續嗎?

2010-10-27 6:37 am
我想請問下有冇人可以話俾我知我以下幾個問題:

一):我有個朋友係幾年前做左假結婚,但某一年已經俾人捉左去坐監,佢想問佢仲需唔需要去搞離婚?

二):如果要搞離婚可唔可以搵政府既法律援助署,但佢已經搵唔到個日同佢結婚個個人,亦都冇左個張結婚證明書,咁可以點做同埋法律援助署會唔會受理呢類形既援助??

三):但若果我個朋友想同他女友結婚的話,會否俾人告重婚的??


希望各位朋友們可儘快解答,幫幫他吧~~因為佢同佢女友結婚,但奈何以上問題困擾好耐,曾經問過政府部門,但得到既係將佢既問題推黎推去.......希望各方人士幫幫手,萬二分感謝

回答 (2)

2010-10-27 10:51 am
✔ 最佳答案
1.) 經審訊以後,那段婚姻己經是無效的,他不用去辦理離婚。

2.) 己在第1條中回答,婚姻是無效的了,不用再辦離婚。而要辦理結婚就應該去婚姻註冊處,法援並不能處理閣下有關的問題。

3.) 不會,因為前段婚姻己經係無效,他再結婚不會當他們重婚。

如果對婚姻狀況有懷疑,其實閣下可試試向律師樓資訊,尋求法律意見,並可以要求律師樓寫法律意見書以證明現在的婚姻狀況。

上述意見如有錯漏恕不負責,請閣下向有關專業人士尋求上述意見中的法律權力。
參考: 個人意見
2010-10-27 5:32 pm
welcome back brother a7!

收錄日期: 2021-04-23 22:18:40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026000051KK01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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