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股問題-用貨代替金錢

2010-10-26 6:33 pm
公司有4個股東各佔25%, 現有一位想減10%股份, 其餘3位接收, 計了一個價錢成交, 但減10%的股東, 想用公司的貨去取締金錢, 如用此方法有沒有問題? 因為貨中他仍然佔有15%的利潤……

回答 (2)

2010-10-31 9:53 am
✔ 最佳答案
答: 是沒有問題的, 以貨物作為股份交易的工具。 簡單而言, 錢與貨物, 本身是存在價值, 現在只是兩者選其一, 換取股票。退一步說, 縱然其他股東反對這交易, 減持股份的股東, 仍可在市場上購入上述的貨物。因此, 筆者認為, 以貨物作為股份交易的做好, 是雙贏的方案。
參考: 月光光
2010-10-27 5:54 am
公司有4個股東各佔25%, 現有一位想減10%股份, 其餘3位接收, 計了一個價錢成交, 但減10%的股東, 想用公司的貨去取締金錢, 如用此方法有沒有問題? 因為貨中他仍然佔有15%的利潤……

1) 如果公司不是有限公司, 各股東協議妥, 應該是可以的o 但記緊將細節紀錄下及將數目做清楚, 以免日後有紛爭o

2)如果是limited company 的話, 各股東協議後,應請教公司的核數師和請公司秘書, 清楚將所有細節紀錄下來, 然後做妥轉股手續, 以便日後在稅務出現問題o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37:12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026000051KK0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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