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醫生判我係100%傷殘, 而我亦一直攞緊傷殘津貼
但社署話,如果我伸請綜援就會取消我傷殘津貼
作為一個由多位醫生判為100%傷殘,冇能力好似普通人咁正常工作既人
如果每月只得$2745, 根本就唔夠其他生活開支
連我厠所水箱壞左都冇錢搵人整, 唔通社署認為100%傷殘既人
除左食之外就乜都唔可以做? 咁100%傷殘既人生活咪過得好痛苦?
以下有幾個問題想有相關知識既人解答:
1.請問是否社署有人講大話, 所以100%傷殘既人先會得$2745咁唔合理既價錢?
2.如果社署出意呃伸請綜援既人, 會否好似d呃綜援既人一樣會受法律制裁?
3.請問有冇一d有專業知識專幫弱勢人士伸請綜援或提供相關知識既團體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