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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您的問題由Hina來回答您
事發點:民權西路與蘭州街口
騎在外車道靠人行道往重慶北路方向
與左前方機車有一個機車的距離下雨天沒打燈號也沒注意後方來車,左前方車輛突右轉,本人急煞導致右側摔倒,左前方避震器打到對方右後側,兩車滑行,對方壓著我的車.
依您陳述來看,若對方當下作筆錄時有坦承說要轉彎,那責任就是對方轉彎車未讓我方直行車先行為肇事原因,而我方直行車是否有未注意車前狀況的次因,應就其筆錄陳述具體認定。
於事故一個月後,向案發地交通大隊免費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可參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下方的交通事故處理當事人須知),以利釐清雙方肇責。
研判表為參考用,若有不服可自費三千元申請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雙方肇事責任。我的時速約20-30左右,也有叫警察來做交通事故處理,雙方皆有受傷.
傷者可依刑法第二八四條過失傷害罪提出告訴:
因過失傷害人者,處六個月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從事業務之人,因業務上之過失傷害人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二千元以下罰金。
需在事發後六個月內提出!我的右側車殼避震器也有毀損,請問是我的錯還是誰的錯,
建議您先申請初步分析研判表,釐清雙方肇責後,再協調理賠問題。還有因為我是新車我想把它修好,到底該如何處理.
雙方皆是直行他要靠右停下寄郵件
我將車禍事故發生時受害人可主張請求的範圍整理給您!
可申請強制險的醫療理賠,供您參考並請自列明細即可。
一、健保醫療費:
指全民健保之自付額、病房費差額(每日1500元為限)
、掛號費。
二、急救費用:指救助搜索費、救護車費。
三、合理交通費:
指轉診費、出院費及往返門診之合理交通費用,以
計程車收據為準,至合格醫療院所為限。
四、看護費用:
包括特別護理費、看護工費、近親或他人看護之合理費
用。但 須有 醫師證明確有必要者為限。
每日以1200元為上限,最高以30日為限。
五、其他:
如醫療器材(兩萬為限)、義肢器材(五萬為限)、
住院膳食費(每日以180元為限)…等等
另可依肇責比例向加害者或任意第三人責任險求償的項目如下:
一、看護費用:
超過強制險三萬六給付的部份,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
明書為準。
二、喪失或減少勞動能力的薪資賠償:
以專業醫師開立診斷證明書註明,需休養或復健多久。
另須薪資證明,以扣繳憑單、薪資轉帳證明、勞保投保
薪資為主,若無依勞保最低工資 17280元計。
三、後續醫療費及應用相關器材:
預估後續可能的醫療費用。
四、財產損失:
修車費或殘值,手錶眼鏡手機首飾..等等均屬之。
五、慰撫金:
精神賠償參照當事人之身分、地位、職業、家屬狀況
等而有所差異,無一定準則可循。等研判表申請出來後,就可至鄉鎮市區公所免費申請調解,或可請處理員警轉介調解。希望我的回答對您有所幫助 祝順心^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