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命契業權問題

2010-10-18 12:24 pm
有問題請教各位, 有一個物業A 同B名共有, 是長命契Joint Tenant,如果A死左係唔係歸B,A生前如果做左一份平安紙話加C名,咁會唔會有C名份,唔會再簽合約,有咩辦法可以加到C名,請大家指教~thx!

回答 (4)

2010-10-19 12:56 am
✔ 最佳答案
所謂長命契,就是長命的一方最終取得全部業權,一切長命契樓買賣,必需全部業主簽署,短命一方的業主,當其死後業權自動轉給未死的一方,因此不是遺產的一部份,遺囑內容無效
除非B同意,否則沒有任何方法使C成為業主
2010-10-18 7:27 pm
由於b有業權,份契b亦有名,現時冇b簽署,改不了!


平安紙及遺囑刀不能傳比c,上庭刀係b勝,除非c有超特殊理由,上庭要洗很多律師費!

2010-10-18 11:32:58 補充:
做分契要把屋刀間開二間,差餉、电費、管理費等刀分開獨立交,因為bc不可共住!
2010-10-18 6:41 pm
長命契, A死後B會直接成為唯一擁有人, 立了平安紙都不能改變. 如果一定要, A死前首先做份"分契"(Deed of Severance"),改為Tenant in Common各佔1/2, 就可隨意轉讓.
2010-10-18 6:08 pm
要看看當時的法官怎判........


收錄日期: 2021-04-13 17:35:26
原文連結 [永久失效]:
https://hk.answers.yahoo.com/question/index?qid=20101018000051KK00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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